(觀傳媒台南新聞)【記者陳彥霖/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27日公布第 23 批酒(毒)駕累犯名單,這次公布 15 名累犯違規人,累計公布 205人。本次公布違規地點分別在安平區1名、北區1名、北門區1名、南區1名、佳里區1名、安南區2名、東區1名、中西區2名、永康區2名、新營區1名、國道1號1名、白河區1名,台南市交通局依法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等資訊。
▲第 23 批酒(毒)駕累犯名單。
(圖/台南市交通局提供)
台南市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酒駕新法已於111年3月31日上路,依新法規定,酒駕違規除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分外,並公告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資料公布於交通局網站「台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者公布專區」 https://traffic.tainan.gov.tw/transportation/road-safety-advocacy ,由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定期上傳名單。
▲第 23 批酒(毒)駕累犯名單。
(圖/台南市交通局提供)
王銘德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駕駛人若有需求,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確保平安返家。酒駕除可能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外,違規人並有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罰,所駕駛的車輛也連帶受到吊扣車牌 2 年的處分,並公告違規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提醒駕駛人飲酒後切勿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