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馬治薇/臺北報導】
南韓知名實況主「企鵝妹」(Jinny,柳允進)來台進行直播徒步環島,遭黑衣蒙面男尾隨,警方依《跟騷法》書面告誡,並以公然侮辱、妨害公務等罪嫌偵辦。立委莊瑞雄今在立法院呼籲警政署,《跟騷法》上路快一年,應展開檢討工作,強化書面告誡後的案件追蹤及強化被害人保護。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殯葬管理條例》、《姓名條例》、《原住民身分法》,並邀請內政部及原住民委員會等相關部會官員進行詢答。
立委莊瑞雄提到,企鵝妹本月23日進行「徒步環台灣」挑戰,並且全程直播,前天日經過北海岸時,遭一名全身穿黑衣蒙面男子尾隨在後,經粉絲報警後,警員隨後將黑衣男帶回派出所偵辦,最後依《跟騷法》規定以書面告誡男子,因黑衣男在警方盤查,口出三字經辱罵執勤警員,因此依妨害公務等罪嫌偵辦。
莊瑞雄指出,2021年11月《跟騷法》三讀通過,將跟騷行為入罪,並導入書面告誡、保護令、刑事訴訟三道防線,當被害人報案後,由警政單位開立書面告誡給行為人,明確告知已違法,若2年內再犯,被害人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行為人若再違反保護令,將以刑責處罰。
莊瑞雄舉出,《跟騷法》實施至上月底,合併家暴案件共受理 2528件、違反書面告誡124件,扣除掉家暴案件後,違反書面告誡再聲請保護令竟高達99件,顯見書面告誡的警惕作用不夠。
對於書面告誡是在核發保護令前宣示「警方已介入」,莊瑞雄說,《跟騷法》立法過程時就有諸多討論。以企鵝妹案件為例,徒步環島約要半個月至一個多月的時間不等,假設黑衣男子禁不住再犯,而在聲請保護令後等待核發期間,該如何保障被害人安全?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回應,《跟騷法》施行上路已一年,從數據來看,確實有全盤調整檢討必要,將即刻進行討論。
莊瑞雄最後補充,曾接到許多陳情,跟騷行為在收到書面告誡後雖然暫時消停,但經常隔段時間又故態復萌,書面告誡效力及告誡後的再犯率,警政署應長期追蹤,並強化保護令核發前的空窗期,讓《跟騷法》更能全面性強化民眾的身心安全。
原始新聞來源 《跟騷法》一年聲請保護令達99件|莊瑞雄籲再強化檢討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