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麗華報導)三民二分局鼎金所警員陳弘旂於112年4月25日16時許擔服備勤勤務,獲報稱有男子正在用身體撞娃娃機,並將娃娃機內的物品撞出洞口非法取得,警方到場逮到正側身撞擊機台的李姓嫌犯(57年次)。
黃姓台主(81年次)在3月發現自家機台有稍微故障情形,透過監視器發現有中年男子竟用身體撞擊機器,讓娃娃機內的商品落到洞口並竊取,黃男起初不是很在意,直至近日李嫌多次用這種方式手段取物,並將機台撞壞因而故障維修,黃男透過監視器發現李嫌蹤影後趕緊通報派出所,警方立即趕赴現場,當場人贓俱獲,立即將李男帶回,全案依刑法毀損、竊盜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呼籲,竊取他人財物,便觸犯刑法竊盗罪,千萬不可以身試法、因小失大,勿貪一時之私欲而觸犯法網。
圖說:男子多次撞娃娃機取物,店家報警逮人。(高雄市三民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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