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菸害防制法新法112年3月22日施行日起至4月20日止,桃園市17所大專院校,皆已全面撤除吸菸區,另查獲6人於大專校園違規吸菸。桃園市31家電子煙實體店面,有13家已歇業,其餘18家皆轉型改販售其他商品並由衛生局持續列管,另於網路平台查獲439件販賣、廣告電子煙(加熱菸)商品,後續將依法處辦。
菸害防制法新法於112年3月22日正式施行,除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使用電子煙或未經審查通過之加熱菸外,禁菸年齡亦從18歲提升至20歲,並擴大禁菸場所(大專院校、幼兒園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針對電子煙(加熱菸)實體店面、網路平台及大專院校展開強力執法取締,
菸害防制法新法施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於大專院校查獲吸菸行為人。
衛生局指出,新法已全面禁止電子煙,無論於網路或實體店面廣告、展示、販賣電子煙或其組合元件,或於任何場域使用電子煙、未經審查通過之加熱菸皆屬違法行為,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除不得於網路刊登販售電子煙外,亦不可以刊登販賣「香菸花束」等商品,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衛生局提醒,吸菸有害健康,有關戒菸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諮詢或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無菸網網站(https://nosmoking.tycg.gov.tw/)查詢桃園市二代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
菸害防制法新法施行,桃園市31家電子煙實體店面有13家已歇業。
此外,桃園市自今年3月1日起針對設籍桃園、40歲以上有重度吸菸史等肺癌高風險族群,擴大辦理低劑量電腦斷層(LDCT)肺癌篩檢服務,相關訊息可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首頁查詢,或撥打桃園市擴大肺癌篩檢諮詢服務專線03-334-0345洽詢。
※衛福部提醒您 吸菸能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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