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沐安/台北報導)藝人辛龍2020年痛失愛妻劉真後,因不滿知名PUB「EZ5」許姓老闆出書提及他與劉真的往事,還未經同意使用相關照片,認為侵害肖像權、隱私權,提告求償399萬9999元。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許姓老闆確實侵害肖像權,判應賠償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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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辛龍不滿前老闆出書提及他與愛妻的隱私。(翻攝Facebook辛龍 Shin Lung、劉真 Serena Liu)
據判決書指出,辛龍提告主張,知名PUB「EZ5」許姓老闆2021年4月出版書籍,封面及內頁沒有經過同意,擅自刊登其肖像,侵害肖像權,且內文還涉及辛龍個人感情與婚後世界的隱私,儘管辛龍因藝人身分而對隱私權保護有所退讓,但許姓老闆並非新聞從業人員,出書的文字內容也跟公眾利益之關聯性相當薄弱,也沒有歷史及社會性的重要意義。控訴許姓老闆擅將個人感情與婚後世界隱私著作為文,影響辛龍平穩生活,使外界加深他無法走出喪妻之痛的印象,已逾言論自由,因此提告請求賠償399萬9999元。
對此,許姓老闆則表示,照片是從1998年至2014年,他聘請辛龍到EZ5音樂餐廳駐唱時,為餐廳行銷宣傳所拍攝,強調自己享有著作權,而辛龍駐唱期間既受有報酬,也同意使用肖像於餐廳經營行銷等範圍,而該本書籍是為了紀念餐廳30週年所撰寫,內容描述經營餐廳的心路歷程及駐唱歌手、合作夥伴的相處故事,屬於EZ5餐廳營運發展範圍,並非拿著辛龍照片營利,未侵害肖像權。至於辛龍與劉真隱私部分,辛龍無法走出喪妻之痛等,都是他自願公開,早在書籍出版前,新聞媒體已有過報導,為大眾所周知,並無侵害隱私權。
圖/辛龍提告獲賠5萬。(翻攝Facebook辛龍 Shin Lung)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許姓老闆指稱辛龍同意使用相關肖像於EZ5餐廳經營行銷,但沒有提出證據證明,僅表示「使用駐唱歌手照片不會簽約,為業界常態」,就算許所辯為真,辛龍同意照片使用在餐廳行銷,也不能認定是「一概放棄肖像權」,況且該本書籍設有定價,許男依約能獲得版稅,可見是以營利為目的而使用辛龍肖像,確實侵害肖像權。
至於文字內容部分,法官認為相關敘述為一般人能輕易查悉,難認定對辛龍隱私權造成侵害,斟酌書中使用肖像部分,判許姓老闆應賠償辛龍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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