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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新法施行滿月 桃衛生局展開強力執法取締

台灣好報/彭 慧婉 2023.04.22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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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彭慧婉/桃園報導】菸害防制法新法(以下稱新法)於112年3月22日正式施行,除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使用電子煙或未經審查通過之加熱菸外,禁菸年齡亦從18歲提升至20歲,並擴大禁菸場所(大專院校、幼兒園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針對電子煙(加熱菸)實體店面、網路平台及大專院校展開強力執法取締,新法施行日起至112年4月20日止,桃市17所大專院校,皆已全面撤除吸菸區,另查獲6人於大專校園違規吸菸;桃市31家電子煙實體店面,有13家已歇業,其餘18家皆轉型改販售其他商品並由衛生局持續列管,另於網路平台查獲439件販賣、廣告電子煙(加熱菸)商品,後續將依法處辦。

▲大專院校撤除吸煙區。(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指出,新法已全面禁止電子煙,無論於網路或實體店面廣告、展示、販賣電子煙或其組合元件,或於任何場域使用電子煙、未經審查通過之加熱菸皆屬違法行為,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衛生局呼籲除不得於網路刊登販售電子煙外,亦不可以刊登販賣「香菸花束」等商品,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實體店面-更改營業項目。(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提醒,吸菸有害健康,有關戒菸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諮詢或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無菸網網站(https://nosmoking.tycg.gov.tw/)查詢桃園市二代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此外,桃園市自今年3月1日起針對設籍桃園、40歲以上有重度吸菸史等肺癌高風險族群,擴大辦理低劑量電腦斷層(LDCT)肺癌篩檢服務,相關訊息可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首頁查詢。

▲網路監測。(衛生局提供)

菸害防制法新法施行滿月 桃衛生局展開強力執法取締〉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台灣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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