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有民眾向市議員陳情不清楚科技執法路段在哪裡,議員便呼籲,對於某些很容易超速的路段,應該要有更明確的標示,對於有科技執法的路段,更應該廣為宣傳。對此,警局回應,桃園市科技執法建置計311處,移動式科學儀器測速照相地點149處,共計460處,在交通警察大隊官網隨時「全都露」,不但時時更新,民眾在任何時間均可上網查詢。
桃園科技執法建置計311處,移動式科學儀器測速照相地點149處,共計460處,在交警官網隨時「全都露」。示意圖:讀者提供
警方表示,桃市科技執法建置計311處,含警局建置固定式測速照相124處、路口多功能科技執法33處、區間測速14處、租賃式科技執法101處及交通局建置各類科技執法39處,合計311處;另外各分局於所轄易肇事、易超速地點執行移動式測速照相149處,隨時都可以在網上查得到。
警方強調,執法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為避免民眾違規收到罰單,警局設置之科技執法設備,甚至是經常以移動式科學儀器執行測速照相地點,均會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於網路公告,並於正式執法前透過各類媒體宣導,露出相關資訊,以符合法令。
另為充分告知民眾此路段設有科技執法設備,避免滋生不必要民怨,警方指出,各科技執法路口均設有告示牌,警方於執行「移動式測速照相」取締執法路段,在一般道路100公尺至300公尺前,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於300公尺至1000公尺前,亦會設置測速取締標誌;以提醒民眾駕車應遵守各項交通法規。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