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文隆 廖銘瑞/高雄報導
海洋保育署公布111年首度全面性評估臺灣45處海洋保護區管理成效,總體檢結果7處為「完全保護」、18處為「高度保護」、9處為「中度保護」、11處為「低度保護」。海保署表示,7處「完全保護」的海洋保護區。
分別是野生動物保育法劃設的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國家公園法劃設的墾丁國家公園、東沙環礁國家公園、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
漁業法劃設的望海巷潮境海灣資源保育區、富山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文化資產保存法劃設的澎湖南海玄武岩自然保留區,多為具管理計畫、定期生態調查監測、有完全禁漁區的海洋保護區。
低度保護類型則屬人力經費短缺或在地關懷海洋資源程度較低之處。此結果將做為未來加強合作,以及建立評鑑制度的依據。
臺灣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文化資產保存法、都市計劃法、國家公園法、漁業法等不同法令及保護目的劃設各類「海洋保護區」,海保署為海洋保護區整合機關,期透過建立整合溝通平台及評估各海洋保護區成效,據以挹注資源,提升海洋保護區在地管理量能。
海保署於110年經由盤整國內外文獻、諮詢專家顧問,初步建立1套成效評估指標,並進行22處海洋保護區成效預評估;第2年(111年)依110年檢核結果,輔以利害關係人訪談,調整評核指標為管理目標、生態調查、社會經濟、落實治理四大面向、30項指標項目,以完全、高度、中度、低度保護分類,全面性體檢45處海洋保護區管理成效,是全臺灣第一套海洋保護區評估指標。
海保署強調,進行管理成效評估不是幫海洋保護區打分數,是為了更瞭解各類保護區的管理困境,作為改善策略參考。
例如,110年管理成效較低的石梯坪保育區,在海保署與當地的港口社區透過在地守護計畫,進行硨磲貝資源調查與巡守;而基隆市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透過與基隆市政府合作進行巡守工作,2處111年度體檢成效皆較110年提升。
另外,112年選定地方已具有保育共識的七美、頭城2處海洋保護區共同研商改善方向,對於高度自主意願推動劃設海洋保護區的臺東都蘭原住民部落,也將挹注資源深入合作,期能促成國內第一座原民社區自主推動的海洋保護區。
海保署署長黃向文表示,去(2022)年生物多樣性公約大會通過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30X30目標,各國承諾至2030年實現至少30%的土地、內陸水域、沿海及海洋區域為保護區,以及全球30%的退化陸地與海洋生態系必須有效復育。
海保署也於平台會議提出「30×30」倡議傳達保護區願景目標,逐步透過MPA劃設及OECM指定,增加海洋受保護面積,朝30×30國際目標邁進。
因此將持續執行海洋保護區成效評估、培育經營管理能力,以充實地方能量、提高在地守護意願,並且推動重要生態系海域調查、生態監測、強化法治規章、落實執法等整合工作,提升全臺海洋保護區管理成效及在地認同。
1.111年底計有47處海洋保護區;110-111年完成45處評估,其中澎湖番仔石自然紀念物係保存地質特色,無生態調查資料爰不適用本次評估架構;澎湖西衛里熔岩池及火山頸為111年12月8日公告,未及納入評估,且亦屬保存地質特色,不適用評估架構。
2.30項指標可參閱報告書全文。
文及圖片,由海保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