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軾子
馬祖南竿復興村鄉親曹常光,為討回位在南竿航空站正對面小斜坡上的祖業土地。耗了三年時間,好不容易拿到了土地所有權狀,但是卻無法自由使用該土地。因為,土地上有軍管時代建造的營房,被南竿航空站長期不法佔用,並將建物違法出租給第三人,收取不當得利租金。
曹常光經多次去函,協調溝通開會,希望南竿航空站立刻搬離遷讓房地,卻屢遭南竿航空站以欺騙、拖延、藉詞唬弄等手段,拒不返還。曹常光只好被迫向連江法庭起訴,希望透過法律手段討回公道。
經過半年的開庭審理,並追加馬防部為被告,訴之以情,援引連江縣政府地方自治條例財產管理辦法第64、第65條,及光武堂的前例,避免勞民傷財的訟累,將土地及地上物無條件返還給地主,作為過去被軍方霸占數十年的補償。
4月20日的庭訊,在法官耐心調解和曉以大義下,馬防部、南航站都同意接受,將系爭土地及建物,無條件現狀返還給原告曹常光,他捨棄不當得利和稅金的請求,並撤回本件之訴,很圓滿的解決了難題,曹常光為公理正義得以伸張,感激不已!
本件歸功於承審法官,深知並體恤馬祖土地民怨之苦,抽絲剝繭深入研究緣由,並用心調處說服馬防部和南竿航空站,最後才能夠以最完美的方式終結本案。一定要為承審法官李容萱按讚!並恭喜曹常光,經多年來的不懈努力,絕不放棄,最後終於討回祖業土地。
(圖片翻攝網路示意圖)
〈難得一遇連江庭好法官 李容萱為曹常光討回公道!/吳軾子〉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台灣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