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虎尾警分局於去年12月中接獲線報,指稱詐欺車手集團將在虎尾、土庫一帶,以人頭帳戶之卡片提領贓款,警方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雲林地檢署葉喬鈞檢察官指揮偵辦,歷經四個多月布線追緝,發動三波搜索、拘提,逮獲一干犯嫌,經雲林地院聲押獲准。
偵查隊長郭建宏指出,該車手集團於111年12月17日在土庫鎮馬光郵局提領贓款時,發動第一波拘捕行動,當場拘捕張姓(90年次)犯嫌等3人,並查獲提領贓款新臺幣10萬餘元及K他命、毒品咖啡包等毒品。嗣在111年12月19、20日溯源擴大偵辦,拘捕該集團毛姓(88年次)等3車手,經專案小組追查該集團成員收購人頭帳,再交由車手提領詐騙所得,被害人數高達54人且遍布全國,詐騙總金額高達新臺幣276萬元,初步經法院裁定羈押張姓(90年次)等6犯嫌。
郭建宏表示,專案小組後續追查被害贓款向上溯源,於111年12月27日對詐欺水房發動第二波搜索及拘捕行動,當場拘捕陳姓(82年次)、楊姓(82年次)犯嫌等人,除起獲存摺、提款卡等相關證物,並起獲毒品大麻煙草真空包、大麻巧克力、毒品咖啡包40包(毛重118.8公克)、毒品梅片2包(毛重201.8公克)、新興毒品藥丸(毛重62.8公克)、封口機、真空包裝機、分裝袋及電子磅秤等證物,惟該陳姓犯嫌在查獲毒品時,不斷大喊「我是牡羊座、29歲」等怪異言詞,疑似施用毒品過量,令專案小組啼笑皆非,而陳嫌(82年次)涉嫌重大亦經聲押獲准。
郭建宏隊長還說,另查獲毒品證物復經葉喬鈞檢察官指揮虎尾分局偵查隊及臺中市太平分局共組專案小組,持續追溯毒品之來源;經分析及調閱相關資料,鎖定販毒集團成員,於112年4月7日發動第三波搜索、拘捕行動,拘捕該販毒集團核心幹部張姓(85年次)等4嫌及劉姓(74年次)、溫姓(83年次)購毒者,當場再起獲大麻4包(毛重89.94公克)、大麻巧克力7包(毛重88.6公克)、大麻煙油9支(毛重168.22公克)、大麻油膏2罐(毛重313.58公克)、大麻煙油12盒(毛重550.67公克)、大麻加熱菸5支(毛重159.53公克)、大麻吸食器1組、大麻研磨器1臺、K他命2包(毛重10.38公克)、毒品咖啡包58包(毛重203公克)、神仙水(毛重304.55公克)、搖頭丸7包(毛重63.09公克)、彩虹菸4包(毛重108.39公克)、LSD毒郵票(毛重4.63公克)、新興毒品藥丸(毛重16.65公克),電子磅秤及夾鏈袋等證物,經裁定張姓(85年次)等4嫌均聲押獲准。
分局長吳正文呼籲,詐騙集團常利用臉書及通訊軟體,刊登不實求職或貸款廣告,誘騙民眾寄出存摺、金融卡、身分證及印章,民眾因此淪為人頭帳戶,還成為詐欺共犯遭到法辦,若發現可疑請立即查證或撥打110或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法務部高檢署已將大麻列為首要毒品打擊對象,要求涉毒者採驗尿一律加驗是否有大麻成分,而警政署持續執行全國打詐及清源2.0等詐欺、毒品專案行動;「大麻」在我國列為第二級毒品,販賣大麻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勿因一時貪圖暴利,或僅以為「只是幫忙收個錢、種個大麻、吸一下沒什麼了不起,放鬆而已」等,這些行為極有可能日後構成毒品罪責要件而觸犯法律,後悔莫及。
圖說:虎尾警方鍥而不捨布線追緝,破獲詐欺又販毒的一干犯嫌,經雲林地檢署向法院聲押獲准。(記者陳昭宗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