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有鑑於就業服務法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現已要求雇主辦理外國人「職前講習」時,應介紹在我國工作期間,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相關法令宣導;另於車主領取牌照時,公路監理機關亦會向之提供相關交通安全規則告知單進行宣導,已達替代當初檢附同意書的立意效果,即日起,外籍移工於申領「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牌照時,只需準備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有效期間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無需再檢附「雇主同意書」!
高雄市區監理所劉育麟所長提醒,使用微型電動車依現行規定應領「微型電動二輪車牌照」,歡迎外籍朋友多加利用本所「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一站式領牌預約服務 https://khcmv.thb.gov.tw/cl.aspx?n=11730 ,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掛牌者,還可享免繳號牌費及行照費(共計450元)喔!(圖/ 高雄市區監理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