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_許家源/雙北報導】
「外送員勞動權益指導原則」不具開罰效力,恐怕無法有效解決問題,從業人員希望立外送專法,保護相關人權益,終止外送悲歌。現今國外已針對外送員、店家等制定相關法律,如西班牙,韓國、美國等,反觀我國業者遊走於法外地帶,片面更改合約,造成眾多消費糾紛、勞資糾紛、車禍交通等問題。外送平台與外送員、店家以及消費者的爭議頻繁登上媒體版面,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張其祿今(14)日召開「外送平台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公聽會聆聽各方代表意見,跨黨派立委民進黨立委范雲、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以及前交通部長賀陳旦也到場力挺,賴香伶表示外送產業在台發展已超過十年,勞動部統計外送員人數已突破14萬5千萬人,急需一部專法規範外送產業,這會期將提出我國第一部外送平台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力拼今(112)年三讀通過。
賴香伶表示,今年2月外送平台業者無故降薪外送員,導致「40元之亂」,當時會同北、中、南外送工會召開記者會抨擊此事。根據全國外送工會2,000多份的統計中,超過9成外送員認為跑單費用遭平台減少,但至今外送平台依然持續對外送員進行片面減少跑單費用或加長跑單距離,讓許多外送員被迫延長跑單時間以獲取相同收入,導致外送員在道路上的時間成本增加、承擔更高的交通事故風險。
賴香伶指出,勞動部從111年開始擬定「外送員勞動權益指導原則」,將針對工資、工時、保險、派單機制、懲戒機制等提出相關指導原則。當時勞動部長許銘春希望在111年底公布,盼能使地方政府、工會與業者遵行,全國一體適用,惟勞動部至今尚未公布該指導原則,實在令人失望。
根據審計部111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資料顯示, 110年外送員涉入的交通事故計有1萬1799件,較109年的9339件,增加約26.34%。前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台灣外送員幾乎全部自備機車,遞送生產力遠高於其他地區,但從業所得卻偏低,平台獲利的公平性應受公評,且食物外送既然是商業行為,就必須接受職業規範,車輛應取得商業牌照,駕駛者要領有職業駕照。
賴香伶呼籲,外送產業在台發展已超過十年,急需一部專法規範外送產業,行政院及立院各黨派立委應在本屆任期結束前,積極推動外送專法三讀通過,保障外送平台與從業人員的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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