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高雄市議員鄭孟洳以政治獻金申報資料,質疑大安區立委擬參選人羅智強為何人在桃園行腳,同一日期卻有在高雄的政治獻金支出。國民黨新北市第十二選區擬參選人簡榮宗律師今(11)日以民進黨所認為的標準,至監察院質疑駐美代表蕭美琴「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疑似申報不實。
針對民進黨質疑羅智強「人在桃園,卻有團隊成員在高雄住宿6000元」,簡榮宗以相同標準,發現2020年選舉前一日,參選立委的蕭美琴「人在花蓮拜票,卻以政治獻金支出台北15萬元餐飲費用」,不合常理,懷疑可能涉計會計報告書申報不實。
簡榮宗說,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 2020年1月10日,她晚上選前之夜在花蓮大遊行,而這種選前之夜,事實上無論是候選人或其競選團隊,應該都是留守在選區最後衝刺。那麼政治獻金申報中的「2020年1月10日,15萬2841元的餐飲支出」,到底從何而來?難道以民進黨議員的標準,蕭美琴也是會「分身術」? 依政治獻金法,候選人要製作「收支帳簿」以及「會計報告書」,簡榮宗呼籲監察院可以提供相關資料,看看到底是蕭美琴會分身?還是他的團隊誰吃了什麼東西?如果蕭美琴此筆支出是「不實申報」,最高更可處120萬元罰鍰;他揶揄表示蕭美琴現在是熱門的副總統候選人,「民進黨想砍羅智強,結果迴力鏢卻打中蕭美琴」。
羅智強本人則到監察院自請調查,要求監察院公開回覆,民進黨人士質疑的支出部分,到底合不合於政治獻金法規範的用途?否則各說各話,沒有意義,不如靜待監察院的回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