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騎車外出遇女子酒醉路倒 他竟撿屍帶回家性侵
記者爆料網/
3 年前

【記者新聞網/新竹縣報導】新竹縣一名男子日前半夜凌晨騎機車外出,發現一名女子臥倒在路旁,上前查看後發現已經喝酒醉,男子見有機可趁,竟對女子有性侵意圖,因此趁她意識不清的情況下,帶去朋友家中性侵得逞,新竹地方法院認定乘機性交罪成立,判處期4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被告羅姓男子於2021年12月14日凌晨1時55分許,騎機車獨自外出,行經新埔鎮某處時,發現當事人女子,為了將女子在回住所,將她攙扶上機車,讓女子坐在機車前座乘載,並回到朋友的住處。
由於女子仍屬於泥醉昏睡狀態,羅男竟趁女子無法抗拒之際,將她的全身衣物拖去,並將其陰莖插入女子陰道內性交一次得逞,隔天,女子醒來後發現自己全身赤裸,躺在陌生環境的床上,剛好羅男出現,她質問之下才得知自己遭侵犯。
女子當下非常生氣,因此打電話給朋友協助,並要求羅男載她至某超商,事後,女子在朋友的陪同下到醫院驗傷,並向當地警方報案提告。面對檢警偵訊,羅男坦承有與女子發生性關係,但強調是合議性交。
但女子否認表示,她先前根本不認識羅男,檢方調閱兩人通聯紀錄及通訊軟體等,查清兩人於案發之前都沒有聯繫,認定羅男說法根本為狡辯之詞,因此不予採信,並對羅男依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
法官審判時認為,被告羅男不思以尊重他人性自主權,對被害女子乘機性交得逞,侵害女方的身體自主權,造成心理受創嚴重,所為實屬不該,當屬危害社會治安重大之犯罪類型,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可上訴。
首稿時間|2023/04/11 08:07
更新時間|2023/04/11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