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410 14:49:22)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為精進消防安檢同仁執法專業,特於112年4月10日及11日在消防局9樓大禮堂針對各專責消防安檢人員辦理訓練,並邀請臺北市消防安檢同仁共同交流與訓練,讓每位參訓學員能熟悉最新修訂消防安全設備之檢查方法,樹立廉潔守法觀念,並使受訓同仁了解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法規及實務運作機制,返回分隊後進行內部教育訓練,期能提升本市全體消防安檢人員專業檢查能力及為市民安全把關。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李清安局長表示,本次講習特別邀請台灣消防科技文教協會及「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職類乙、丙級技術士證照之專業講師擔任教官,依其專業進行「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暨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實務」與「配電檢測及用電安全實務」等課程,增進學員基礎配電用電知識,強化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所設監控系統及操作裝置檢查能力,並由消防局政風室、相關業務科針對過往發生的案例,進行廉政法令宣導及裁處與執法疑義案例分享,在提升專業消防安檢專業學識下,亦減少錯誤執法行為再發生,並提醒消防安檢人員應釐清自身權責分際,切勿對於消防安全檢查程序存有僥倖及投機取巧之心理,以落實市民生命財產維護 。
另針對112年新修訂與民眾權益相關之消防法令,消防局提醒「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業於112年3月1日修正發布,其中規定場所檢修結果有消防安全設備不符規定者應立即改善並合格申報,且已停業、歇業場所亦須於每年5月底前進行消防檢修申報,提醒場所業者遵守規定,避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