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云湘(自由撰寫人)
上一篇中,筆者整理出臺灣的地理位置價值,或多或少能讓各位讀者瞭解到,為何臺灣對於如今的中美雙方乃至於全球是如此的重要。但各位讀者可能不清楚的是,臺灣本島及澎湖群島的統治權自二戰結束之後,並非無政府管理的島嶼地區,是由當時的同盟國共同代管(二戰同盟國成員:美、英、法、中、蘇五國;中,指的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政府)。
所以如今臺灣地區的統治權問題,並非如同過去目無章法的年代,派出軍隊進行搶占、插上國旗就能完事,而是實實在在有個自二戰結束後,至今仍然存續並代管此地區的同盟國政府: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島嶼國家:大臺灣」
筆者為何提到臺灣地區的合法統治權呢?畢竟這是事實!中華民國憲法已於民國94年6月頒布增修條文,其中第11條中明確律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而這條法律規定則為民國108年7月頒訂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謂的自由地區,也就是臺灣地區,筆者所提倡的中華民國–大臺灣地區(R.O.C-The Great Taiwan)之構想便來自於此,因為這是事實!
既然大臺灣已有合法的政府統治及管理,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存在,且也有屬於自己的國家軍隊以維持地區和平穩定發展。此情此景,是否恰似十七世紀末的東寧王國再現?因為現實不可忽略,大臺灣本身早已為一島嶼國家,而非陸地國家,倘若我們不正視這個問題,仍望著臺灣海峽的對岸,癡心妄想著那片不屬於我們管轄的土地,未免也太不切實際。
雖說歷史事件不會重複發生,只會如有雷同、必屬巧合,但藉由過去經驗亦能防範於未然。所以我們仍可參考歷史脈絡,在天然資源被消耗殆盡的今天,找尋能否有其他新生資源可以替代,成為日後挑戰海洋之路的有利條件。畢竟,島嶼國家能否生存,必須得仰賴並將其視為道路,相連到其他地區的大海。
「大臺灣的未來資源」
過去臺灣的代工產業之所以聞名全球,是因為有大量且低廉、肯吃苦又耐勞的廣大勞工朋友們,同時也是未發展國家或發展中國家的特色之一。可大臺灣如今為已發展國家,早已無法為全球提供廉價的人力資源,自然也無法吸引他國外資重返入駐。既然剩餘的價值已蕩然無存,那我們還能創造什麼資源價值吸引全球目光?
也許有讀者會立馬想到臺灣的科技資源:半導體晶片技術。作為電子產品、電腦和智慧型手機的重要元件,臺灣的IC晶片技術目前仍處於世界龍頭的地位,但之所以能有這樣的成就,全仰賴於民國70年代政府的大力推廣科技產業,並培養科技人才。而如今隨著時代變遷及科技日新月異,未來在IC晶片技術上的創新,以及科技人才的培育,只能持續不間斷的努力下去,才能締造科技資源能不斷地輸出海外的價值。
但一個國家,無論是陸地或島嶼國家,倘若只靠一種資源輸出,是無法生存延續下去的,反而會肇生僵住的未來。
在上一篇中,筆者談論到臺灣目前現有的天然資源中,仍有漁業、茶葉及大理石,但這些天然資源被取代的可能性極高;因為,在全球商人的流通推動下,上述的三項資源,早已不稀有,且就算能做到外銷,也無法為國家利益帶來的極大的利潤。
可各位讀者有沒有思索過,如今全球的科技發展與過往不同,尤其是雲端網路(或稱互聯網)的出現,更是為大眾造就了無限的可能、帶來龐大的商機。這邊不得不額外提起一則軼聞趣事,鑒於筆者的名字特殊,經常會有親友同事問到,從軍時為何不選擇海軍,反而選擇空軍?而筆者的回答:『因為天空,就是我的大海!』跳脫出傳統固有的既定觀念,才是生存的關鍵因素!是的,沒錯!我們何嘗不能將雲端網路作為海洋去經營呢?
過去的我們,見證了web 1.0的誕生及web 2.0的改革,而如今的我們正處於奇異點:去中心化的web 3.0。但如何跟上全球的腳步,卻關乎於國家有沒有相關政策的推廣。各位讀者應該都知道去年8月時,政府成立了一個至今仍然遭到社會大眾所質疑的數位發展部,姑且先不論這個公共部門的存在價值與否,但回想30多年前起步的科技產業,不也被眾人質疑不看好,不是嗎?
偌大臺灣想要在IC晶片技術這項科技仍傲視全球,那數位科技的發展及相關領域的人才培育是必須的!因為科技與數位不僅相輔相成,也是大臺灣日後邁向海洋之路、與全世界銜接的未來資源。請各位讀者莫忘,跟不上時代的進步,便只能慘遭洪流淹沒。
下一期,筆者將探討臺灣未來在浩瀚的網路之海及現實的廣大海洋中,該如何經營及捍衛,以期重返海上貿易之路。
圖:1648年左右台灣古地圖(林進明提供)
〈臺灣,邁向海洋之路的挑戰(中)/魯云湘(自由撰寫人)〉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台灣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