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宋仁傑/新北報導
隨著疫情趨緩,民眾飲宴交際場合增多,導致酒駕甚至肇事可能性大增。中和警發現,實務上查獲酒駕者,部分表示為前一晚夜間飲酒,喝了約半瓶威士忌,喝到深夜凌晨才結束,隔天早上心想都已經過一夜消化代謝酒精,睡過一覺後應該沒事,8時許打算騎車出門上班,於是安心駕駛上路,不料仍因面露酒容酒態,且行車搖晃不穩,因而遭到警方主動攔停檢查,經酒精濃度測試,駕駛人體內酒精濃度值高達0.38mg/l,明顯是前一晚飲酒宿醉未退,所幸提前遭警方攔停查獲,未造成交通事故衍生傷亡,旋即遭警方以涉犯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用路人飲酒後切勿開車,且必須視身體狀況及飲用酒類多寡情形,決定應該要休息多久時間不得駕車。因部分駕駛人為宿醉,體內酒精濃度值超標卻仍鋌而走險開車上路,遭警方攔查或是因而發生酒駕事故,身陷刑事、民事等相關法律責任,損己又害人。經統計,自今(112)年起至3月止,中和警方查獲酒駕計66件,依法規裁罰平均額度計算,總計開罰超過新臺幣400萬元以上,金額相當可觀,警方將持續加強攔查力道及能量,確實維護中和地區交通安全。
中和分局分局長陳忠龍呼籲,警方除持續規劃取締酒後駕車等專案勤務外,並將前往轄內提供酒類場所,宣導防制酒後駕車觀念,並積極督促駕駛人要遵守「酒後不開車」原則,藉由「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善用大眾運輸工具」、「利用酒後代駕服務」等方式,避免酒駕或酒駕肇事情事發生。(新北分社長宋仁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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