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建東 台中報導 根據聯合國調查,廢棄漁網具為海洋廢棄物主要來源之一,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今(112)年與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再度攜手合作,執行廢漁網回收再利用計畫。透過媒合再利用業者循環再生,鼓勵漁民將廢漁網前處理去除雜質後交付回收,並據此給予每公斤10元或15元的不同回收獎勵金。環保局指出,總獎勵金30萬元,自5月起於每月15日,在台中市多處漁港交付換取獎勵金,鼓勵台中市漁民一起守護珍貴的海洋環境。 環保局指出,棄置漁網可能導致海洋生物死亡,也可能纏繞船舶,影響航行安全;漁網具多以塑膠或耐用合成材料製成,如聚乙烯、尼龍及特多龍等材質,且通常有浮標、金屬等配件,自然環境難以分解,對海洋生態或經濟都造成威脅。環保局去(111)年爭取海保署廢漁網回收試辦計畫,共發放獎勵金16萬元,完成收購16公噸廢漁網,其中經前處理可再利用廢漁網約13公噸,再利用率可達8成,經回收售予再利用商(造粒廠),製成尼龍海線及塑膠粒等可利用材料,落實資源永續利用及海洋保育政策。 環保局表示,今年規劃自5月起於每月15日,在台中市各漁港海廢暫置區旁辦理收購(梧棲漁港上午10時至11時30分,其他漁港或地點可另約定時間),廢漁網交付回收前如果先完成簡單的前處理,例如去除雜質、拆除附件及繩索、沖洗乾淨等,打包或繩索綑綁,現場發放獎勵金每公斤15元;若未進行前處理,則仍以鼓勵性質發放每公斤10元。環保局說,今年總獎勵金30萬元用完為止,請有廢漁網的漁民朋友盡早整理去除雜質,於每月15日選擇方便的漁港進行交付並領取高額獎勵金,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04-27003466分機17吳小姐)。 環保局說明,回收的廢漁網將媒合交付回收處理業者,今年度活動結束後如仍有廢漁網,漁民朋友亦可到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官網詢海廢回收、再利用業者名單及收購標準與方式,參考相關規定進行前處理(如分類、拆解、去除雜質等)提高廢漁網的回收價值及避免棄置,降低海洋生態衝擊,一起守護珍貴的海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