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不滿被分手恐嚇「要你全家死」 還強制性侵得逞
記者爆料網/
3 年前

【記者新聞網/高雄報導】高雄一名男子因不滿女友單方面要求分手,竟在通訊軟體恐嚇對方「我要你全家死」,甚至意圖性侵女方,找理由要求與對方見面,在旅館內強制性侵女方,事後女子報警處理,法院認定男子恐嚇罪、妨害性自主罪成立,分別判處拘役90天、4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被告何姓男子與被害女子原本為男女朋友關係,女方不滿男方脾氣不好提出分手,他竟然心生不滿,於2021年7月6日當天,臉書私訊女子,「我跟你說每天都有人砸車跟房子吧」、「我要你全家死」、「我說到做的到、你們讓我好看好」、「你來、不然、你家人都死」 等語。
相關留言讓女子相當恐懼,不知如何是好?隔天男方為了要跟女方見面,假借要歸還衣物為由,要求女方來他下榻的飯店,女子赴約後被男子控制在房內,手機也被奪走,男子作勢要毆打女子,讓女方相當害怕,他竟強壓在對方身上,違反女方意願下,對其強制性交得逞。
由於女子害怕生命受到威脅,趁著短暫的拿回手機之際,向自己的前夫求救,前夫發現訊息後立即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於早上7時許抵達旅館,並且救出受困的女子,當下她向警方尋求保護,並對何男提出妨害性自主等告訴。
何男得知被告後,竟還繼續威脅女方,「女你把事情亂說我要砍死你做鬼我不放過你」等語,面對檢警偵訊,何男堅稱是合意性交,但女方否認,當時被告強拉她進房間,還不斷磕頭要求復合,甚至親吻她的嘴巴、胸部等,都被她拒絕,但沒想到何男竟然會硬來。
對此,檢方根據相關證詞,以及女方提出的對話內容,認為何男說法不可信,因此對其提起公訴。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何男竟為表達不滿恐嚇女方,還以欺騙方式性侵被害人,至今又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所為實屬不該,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可上訴。
首稿時間|2023/04/08 10:47
更新時間|2023/04/08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