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宥漮/即時報導 國道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於6日1時15分許接獲通報,國道3號北向79公里處有事故,立即派遣所屬巡邏車前往處理,並聯繫交控中心通知事故處理小組前往,於事故上游CMS可變字幕提醒用路人注意前方路況及聯繫警察廣播電台加強宣導。 國道警察表示,經查郭男(53年次)駕駛A車租賃小客車疑似為閃避前車操作不當自撞水泥墩致車輛翻覆起火而肇事。現場火勢於1時43分撲滅,本件事故造成駕駛輕傷,經調查駕駛人無酒駕之情形,後續依規定調查處理。 大隊呼籲,駕車時精神不濟打瞌睡或分心,如未注意車前狀態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吊扣或吊銷駕照。「安全距離保持好,養足精神上國道」,疲勞時下交流道或至服務區休息,避免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