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407 15:16:38) 因應我國新冠疫情趨緩,中央自3月20日後放寬各項防疫規定,針對篩檢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者不須通報且取消居家照護隔離,改為自主健康管理,臺東縣衛生局提醒,如民眾篩檢陽性,符合公費抗病毒藥物或清冠一號使用條件者可至合約院所由醫師評估開藥。
臺東縣衛生局表示,口服抗病毒藥物對於COVID-19病人之療效及安全性已有證據支持,可治療輕度至中度SARS-CoV-2感染且有重症危險因子之高風險病人,降低病人轉為重症需住院之風險。民眾如COVID-19檢驗陽性(含家用快篩)且符合重症風險因子,如65歲以上、孕婦、產婦(產後6週內)、具慢性病如氣喘、癌症、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疾、結核病、慢性肝病、失能、精神疾病、失智症、BMI≧30、影響免疫功能之疾病等,請儘速至縣內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合約院所給醫師評估是否用藥,以降低感染引發併發症或導致死亡風險。
衛生局也提醒民眾,我國防疫規定雖然鬆綁,但仍應注意自身健康狀況,如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狀(如發燒、喉嚨痛、咳嗽等症狀)可自行快篩檢測,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中休息,並儘量避免非必要的外出,在家期間也請注意是否有警示症狀,包括喘或呼吸困難、意識不清、持續胸痛或胸悶、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過去24小時無尿或尿量顯減少、心跳100次/分鐘(無發燒之情況下),如有此症狀請儘速至醫院急診就醫,並主動告知醫護人員有快篩陽性情形。 並呼籲民眾自有症狀或採檢日起,應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至自行快篩檢測陰性或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10天(無需採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請落實配戴口罩、请勿與他人從事近距離或群聚型之活動如聚餐、聚會、公集會或其他相類似的活動、用肥皂或其他清潔用品勤洗手等。有關新冠肺炎防疫相關資訊請至臺東縣衛生局官網 (https://www.ttshb.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