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今年1至2月份間,提領車手在斗六市區提領60餘次,經斗六分局「監視器調閱專責小組」擴大調閱監視器後,鎖定一名于姓犯嫌涉案,惟該于姓犯嫌2年來未曾居住戶籍家中,騎著犯案機車四處提領,行蹤飄忽不定。但是專責小組成員憑藉著不屈不撓的精神,以及對於轄區的熟悉程度,成功蒐得于嫌租賃在莿桐偏僻鄉下的出租套房。
斗六分局員警於3月中旬登門拘提于嫌時,他瞪大眼睛說:「你們怎麼可能找得到我?」于嫌拘提到案後,更循線查出另一名黃姓共犯,于嫌更遭檢察官聲請羈押,法官也將于嫌裁定羈押。
分局長黃念生指出,詐騙車手為貪圖些微佣金,甘心為詐欺集團提領無辜民眾的血汗錢,實在不可取,所以特別整合派出所及偵查隊的偵查量能,派出所負責前端監視器影像調閱,偵查隊則負責後端的大宗影像分析比對,經比對後車手若是在地人,則想方設法找出其住處,聲請拘票強制拘提到案,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共同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圖/記者廖承恩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