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三民第一分局哈爾濱派出所巡佐鄭少華、警員吳宜蓁於4月5日凌晨3時許,巡邏時發現卓男(34歲)於三民區博愛一路逆向騎上人行道,遂上前盤查,發現該男身上有濃濃酒味且臉色潮紅,明顯有喝酒情事,便請其接受酒測,卓男否認有騎機車並向警方辯稱機車是用「牽」的,員警立即告知親眼目睹其逆向行駛,且可以調閱監視器佐證,卓男眼見恐遭打臉且自知難逃法網,便乖乖接受酒測,結果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請偵辦。
經了解,卓男於凌晨2時許下班後到工作地點附近喝了2瓶啤酒,酒後心想不會這麼倒霉吧,遂心存僥倖,大膽騎車回家,結果騎著騎著僅差一條街快到家時,卻因逆向行駛且騎上人行道,遭到巡邏員警察覺發現而被攔下盤查。
卓男除了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外,有關逆向行駛及行駛人行道部分,本分局ㄧ併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款「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可處以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以下元罰鍰)及第45條第1項第6款「駕車行駛人行道」(可處以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以下元罰鍰)予以製單舉發。卓男非常懊悔,貪圖方便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三民一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後要妥善利用代駕或搭乘計程車等大眾交通工具,切勿心存僥倖,警方展現酒駕零容忍之執法決心,以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圖:記者宋祥霖翻攝)
〈酒駕僅差ㄧ條街就到家 竟因逆向行駛露餡遭女警逮栽了!〉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台灣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