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海山警分局接獲民眾報案,稱板橋區文化路2段靠近華江橋處有雞籠掉落影響往來交通,文聖派出所派員到場處理,警員阮龍中、余東橙到場查看,於文化路二段548巷口尋獲雞籠,籠內有約12隻雞;為避免影響交通,警員先將該雞籠載返回派出所,並調閱監視器路口查看,確認有一部小貨車載運類似物品行經,經通知小貨車駕駛蘇男至派出所將雞籠領回。
蘇男說,當日欲載運雞隻至環南市場,可能是轉彎時不小心掉落,接獲警方電話清點數量後,才驚覺少了一籠。蘇男感謝警方的協助,再三地向警方道謝;惟蘇男運載貨物掉落之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1巷2款:「汽車所裝載之貨物有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情形」,可處汽車駕駛人3000元以上到18000元以下罰鍰,警方除依規定開罰,並叮囑蘇男下次務必檢視所載貨物,確認有綑紮牢固或嚴密覆蓋,避免行駛中掉落而影響交通安全。
分局長王鴻儒表示,同仁迅速排除掉落物,即時防止交通事故發生,確保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足為表率;也提醒目前適逢清明連假期間,民眾駕駛車輛外出時務必注意交通狀況,倘若發現路況異常,務必減速慢行,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以維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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