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台南新聞)【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台南老牌醬油廠「東成醬油」驚傳醜聞,董事長孫婿周子敬擔任董事長特助,載公司旗下婚宴會館女經理去汽車旅館,佯稱要談事情,卻強脫女經理外套、褲、絲襪並索吻,甚至出言恫嚇「不脫就揍妳」。案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台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周子敬涉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判決書指出,周子敬係東懋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之孫婿,並擔任董事長特助,受害者在東懋公司旗下東成宴會會館擔任經理,民國110年2月1日21時許,周子敬聯繫女經理表示要談公事,前往新化區搭載女經理,前往汽車旅館房間內,竟基於強制猥褻之犯意,動手拉扯強迫女經理脫去鞋子、外套,又強迫女經理與之接吻。
女經理反抗、拒絕,周子敬無視女經理抗拒之意,再次強脫女經理之褲襪、裙子,並強吻女經理,期間向女經理恫稱,「如果你跟我親嘴我就不要弄你」、「你再吵我就揍你」、「舌頭給我過來,不然我要生氣了」等語。
女經理於警詢時指稱,「我上車後他就將車子開往汽車旅館,我當下質問他為何要到旅館,他說因為要講事情,並不斷強調不會對我怎樣,大約半小時就能講完;一進入房間他就叫我過去,然後把我強押躺在床上,接著就用手脫我的鞋子及外套,過程中還有強脫我裙子及絲襪,並以倒數方式脅迫我與他親嘴,我極力反抗,叫他不要碰我,但周子敬仍不斷脅迫我,且恐嚇說要揍我,我當下很害怕,且他還拿我的手機,說要我跟他做愛才要還我,我當下不斷打他及踹他,他才還給我,我一拿回手機就趕快離開房間,跑到櫃檯請小姐幫我叫計程車,當下我僅穿著内褲披蓋外套就跑出來,非常狼狽」。
「周子敬一直強迫我,我就脫外套,他說我不脫的話,他就要揍我,所以我就脫了外套,我坐在椅子上,被告把我拖到床上,要我到床上躺著,脫衣服蓋棉被,說要談事情,我沒有照他的指示做,因為我一直抵抗,一直推開他,因為他當時要強脫我的褲子,我很害怕,一直哭和尖叫,他說我哭個屁」。
當天因女經理經期,周子敬強脫下她褲子,聞到血的味道,周子敬說血的味道很重,要求女經理去沖洗,就讓她回家,女經理去洗澡時,發現周子敬看她的手機,女經理在錄音,怕周子敬將錄音刪掉,就去搶手機,僵持5、6分鐘,周子敬將手機還給女經理,女經理就抱著制服衝出去,用外套圍著下身,跑到櫃檯,請工作人員幫忙叫計程車。
周子敬辯稱與女經理互有喜歡,兩人有婚外情時間,因之前去汽車旅館的信用卡帳單被老婆發現,姦情曝光,兩人想要結束這段關係,但斷然結束不容易,之後仍持續曖昧,案發當天與老婆吵架,心情不好,想找女經理到汽車旅館聊天,但知道女經理生理期,當天沒有要與她發生性行為,只希望女經理可以抱他,像之前一樣脫光衣服擁抱。
依據勘驗譯文,周子敬:「我要玩你的手機」,女經理立刻跑出浴室說,「不要給我用手機!不要給我看手機啦!」,周子敬:「你看,你被脫光光跑出來。」、女經理:「不要給我看手機」、周子敬:「你再吵,我要我要,我要強暴你囉」、女經理:「你不要給我看手機!你不要給我看手機啦!快點啦!還我啦!」、周子敬:「誰叫你都不親我,那就算了。」、女經理:「好啦,你還我,我就親你」、周子敬:「不要不要哩,太慢了,來不及了,你去洗完澡跟我做愛,我就還你」。
法官認周子敬不顧女經理之抗拒,強迫女經理脫去身上鞋子、外套、絲襪、裙子,並強迫女經理與其接吻之行為,顯非一般禮儀或社會通念中基於親誼所為之舉動,應屬被告主觀上為興奮或滿足自己性慾、客觀上基於色慾所為之舉,亦已屬使女經理感到被侵犯而生嫌惡、恐懼感之動作,自屬猥褻之行為;且周子敬係以違反女經理意願之強暴、脅迫方法對女經理為前述猥褻行為,核其所為,係犯刑法第224條之強制猥褻罪。
法官審酌周子敬為女經理任職公司之董事長特助,又為董事長孫婿,特殊之身分、地位,對於女經理之工作顯然具有一定程度之影響力,縱其2人可能交情匪淺,可以互相吐露心聲,但被告為滿足自己一時性慾、尋求安慰,未能尊重女經理,無視女經理當時多次拒絕與抗拒,反以前開強暴、脅迫方式對其為猥褻行為得逞。
女經理最終離職,並遭人非議,而不願與被告和解,足認周子敬所為殊有不該,應予非難。復考量被告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未見悔意,暨其自陳教育程度為博士畢業、已婚,育有1名未成年孩子,目前自己開設專賣醬油之網路行銷公司,需要扶養小孩、母親,暨其素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所生損害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