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112年使用牌照稅之繳納期間,原自112年4月1日起至同年4月30日星期日截止,繳納期間末日適逢例假日又因應銀行業於5月1日星期一勞動節放假,繳納期間截止日順延至同年5月2日星期二,如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致無法於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限內一次繳清稅捐者,得於繳納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於3月23日陸續寄出,收到使用牌照稅稅單時,可拿出手機透過行動裝置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詳如照片),即可快速繳稅,不僅省時省力,還可以感受1秒極速自動帶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即可辦理線上繳稅,成為一個更高效更聰明納稅人。
財政稅務局指出,除了行動支付繳稅外,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包括金融機構、便利商店繳納、自動櫃員機、信用卡、電話語音、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等方式進行繳稅;民眾可依據自身的需求及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繳稅方式。
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112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自112年4月1日起至5月2日止,只要透過行動支付(遠端)、網路繳稅服務網站、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之線上查繳稅等其中一種方式繳納,就可以參加該局抽獎活動拿好康(詳情請上財稅局網站之活動訊息查詢)。(于郁金攝/圖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