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林明益/宜蘭 報導】宜蘭縣三星鄉「喜來登宜蘭度假酒店開發案」前負責人涉嫌掏空案,經纏訟多年終於塵埃落定,即原主導此開發案的天外天國際育樂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該公司前董事長張世鈺先生日前因使公司背負眾多莫須有債務,巨額款項金流不明,損及股東權益,案經高等法院依「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不得上訴,全案定讞,張世鈺即將入監服刑。
原天外天國際育樂股份有限公司開發的「喜來登宜蘭度假酒店」位於三星鄉知名的玉尊宮天公廟上方,據稱是地理位在在天公廟上方取名「天外天」,後因故轉手「貝門公司」,再更名為「欣芮國際度假酒店」,由欣芮國際開發公司董事長劉貴富接手經營開發。
接手宜蘭喜來登酒店後續開發案的欣芮國際開發公司董事長劉貴富感慨指出,前有歷經股東會改選不滿經營權遭剝奪,心有忿恨下,利用不知情媒體記者,虛構不實內容,指摘他與另一大股東陳茂榮以乾坤大挪移手段,涉嫌利益輸送、背信,大肆誹謗,甚至告他們侵佔、背信,經台北地檢署偵結,不起訴處分,還他們兩人清白;反倒是張世鈺掏空公司被判刑確定。
劉貴富也強調,之前曾提告張妻廖秋鄉涉嫌加重誹謗罪,張妻因此被起訴,後考量繁複興訟並非上策,在地院審理期間撤銷告訴。劉貴富說,在事實釐清後,希望坊間各種以訛傳訛或是不實指控、流言蜚語應就此打住。
據指出,這起大型酒店開發案,在96年間,由張世鈺成立的天外天國際育樂股份有限公司,與美國雷曼兄弟控股之力新公司共同開發「喜來登宜蘭渡假酒店」,力新公司出資6億元全數到位,惟因98年間美國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破產,牽連力新資產管理公司,導致酒店財務緊縮工程而停擺多年。之後,103年6月6日,宜蘭地院以103年度聲字第17號民事裁定天外天公司於供擔保新臺幣壹億肆仟零柒拾貳萬伍仟元或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等額保證書後即暫時停止102年度司執字第21920號強制執行事件之強制執行程序,同時於105年1月11日貝門公司與力新公司簽訂協議書,願給付5.5.億價金承受力新公司於與天外天公司合作開發合約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力新撤回所有相關訴訟(包含執行程序、已判決、繫屬中之訴訟),並協助已拍賣之質押股票及信託受益權賣回貝門公司,宜蘭地院以105年度司聲字第7號民事裁定,因力新公司已撤回強制執行程序為由,宜蘭地院同意發還天外天公司大眾銀行所出具供擔保停止執行之擔保函。強制程序終結。
貝門股份有限公司歷經波折、輾轉多年後取得天外天股權暨該開發案土地所有權,接手開發喜來登宜蘭渡假酒店,並於106年9月20日宜蘭縣政府重新核發六張建築執照,同年2月21日交通部觀光局以觀宿字1060003451同意天外天公司將「喜來登宜蘭渡假酒店」之籌設許可核准轉讓予貝門公司,由貝門公司繼續開發興建,並更名為「欣芮國際度假酒店」。
期間,張世鈺提出請求確認其股權存在民事訴訟,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張世鈺敗訴;張世鈺不服,先後三度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與申請再審,均遭高院駁回。
張世鈺另也提出撤銷股東會決議「天外天國際渡假旅館」開發案與資產轉讓「貝門公司等案的民事訴訟,被台北地院以張世鈺與張妻均不具股東身份為由駁回所提之訴。
現今本建案已由欣芮國際度假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接手,並且已將開發案更名為「欣芮國際度假酒店」,此後將由「欣芮國際度假酒店」主導後續各項建設工程,希望早日竣工營業,推動宜蘭觀光事業發展。(照片記者林明益翻攝)
〈喜來登宜蘭度假酒店開發案 纏訟多年塵埃落定〉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台灣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