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海安所員警擔服巡邏勤務,於路口停等紅燈時,突然遭到一名男子急促拍窗,原來該男車上正載著身體不適暈倒的18歲女兒,需緊急就醫,員警聽聞趕緊打開警報器與警示燈,沿路按鳴喇叭,火速開道,協助將患者送往臺南永康奇美醫院就醫,及時挽回寶貴生命。 昨(30)日下午6時許,第二分局海安派出所警員洪正偉、黃伯丞,擔服巡邏勤務時,駕駛巡邏車於中西區海安路與正興街口停等紅燈時,突遭一名郭姓男子(46歲)大力拍打車窗,員警一搖下車窗,郭男便著急說道「我女兒暈倒呼吸不過來了,你可以幫我們開道嗎?要到永康奇美醫院」,員警了解並衡量當下狀況實屬危急,一邊報告主管及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一邊開啟警示燈及蜂鳴器,並提醒郭男要注意道路號誌狀況及往來人車,一路隨著警車駕車安全抵達永康區奇美醫院,並將昏厥之郭女送進急診室實施緊急救治。 幸經員警一路火速疾駛,總算順利協助郭男將女兒送至奇美醫院緊急就醫。郭男事後表示女兒於家中突然呼吸不順,見其狀況已等不及救護車到場,決定自行送醫,未料當時適逢下班時間,路上車水馬龍,正困於車陣中,隨著時間流逝看女兒越發不適,心急如焚之際,突見警車駛過,顧不了那麼多,趕緊趁停等紅燈時下車求救。多虧警車疾速開道,原來20分鐘的車程,縮短了不到6分鐘的路程時間就到達醫院,順利挽救其女兒性命,對於員警的熱心協助,郭男表示感激不已。 第二分局表示,「救命如救火」,分秒必爭,提醒用路人,路上如聽聞救護車或警車鳴笛聲,應注意鳴笛車輛行駛來向,放慢行車速度,同時將車輛往道路兩旁臨停騰出車道,讓有急迫狀況的車輛能夠安全且快速的通過。為民服務都是警察的任務,面對需緊急協助的民眾,只要在能力及安全所及之職務範圍,都將適度提供最佳幫忙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