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新聞網/網搜小組報導】政府希望擺脫「行人地獄」的國際臭名,3月31日起只要是在路口人行道不禮讓行人,直接開罰3600,不過今天中午有民眾在台中市北區永興街與青島路口一家早午餐店門口,目擊一輛進休旅車大剌剌停在路口斑馬線和紅線上,根本無視行人路權,民眾上前拍照準備檢舉,一名疑似車主的年輕男子嗆聲:「「為什麼拍我的車?」民眾回說:「這裡不能停車啊!」沒想到對方竟稱:「我…我問過店家了耶!」
民眾將照片上傳到臉書「翻轉台灣交通違規交流平台」,笑說:「唉~艾初老闆的車之前都違停在這裡,已經被我檢舉到不敢再停了,他的話,怎麼能信呢?不信喔?收到掛號信就知道了。」
網友笑翻留言:「可以停,只是停車費比較貴」、「店家老闆的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店家說的你就聽 那他叫你去殺人你去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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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03/31 14:50
更新時間|2023/03/31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