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彭慧婉報導】春雨紛紛的梅雨季即將來臨,每逢連續降雨期間,營建工地裸露開挖面、戶外作業環境之地面、原料及物料堆放,經雨水沖刷,易產生高含砂量的黃泥色廢水,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呼籲轄內營建工地起造人、營造廠商及工地主任應落實執行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以免觸法。
為加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法規宣導,環保局每年針對符合水污染防治列管之營建工地,即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者或是屬環境影響評估之開發行為者舉辦說明會宣導,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送審查並經核備後確實辦理,以免違規,遭受處罰;罰鍰額度依營建工地開發面積規模計算,裁處金額可達6百萬元,並按次處罰。若業者未於施工前提報削減計畫,且有造成環境污染之事實,則依其超過放流水標準之倍數計算違規點數,超標倍數往往大於5倍,屬嚴重違規,處分金額動輒百萬元,最高可達2千萬元。
環保局提醒,為確實防範污染情事,請營建工地起造人、營造廠商及工地主任應務必負起監督營建工地污染防治及清除之責任,落實污染源頭管制,一同營造優質永續性之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