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宥漮/社會報導 台北市萬華分局於2月7日晚間21時16 分許接獲報案,在康定路22號前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經查是該分局徐姓員警駕駛自小客由地下停車場路側起步左轉街接康定路往北行駛,與另一58歲蘇姓女子騎乘機車沿康定路南往北行駛,機車前車頭與自小客右前車身發生碰撞,導致蘇姓騎士肋骨骨折送醫,現場未發現有酒後駕車情事,全案送交通大隊進行初步分析研判。 萬華分局表示,徐姓員警事發後有與對造當事人尋求和解,惟雙方有很大歧異,致未能達成和解,對造當事人後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萬華分局表示,該員警因達反交通規則而肇事,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5 條及第61 條舉發,另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予以行政處分,並將持續要求同仁駕駛車輛時,應隨時注意左右來車並禮讓行進車先行,以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