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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床發現機車不見了!警方當天迅速查獲

藍雀新傳媒/ 2023.03.29 11:00

一問之下偷車賊竟與車主有關係

記者何文勝/高雄報導

員警受理機車失竊,經過調閱監視器及四處找尋,終於在當天晚間,找到一名女子騎著贓車,一問之下才發現,陳女與車主彼此認識,女子坦承借用機車沒告知,仍遭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陳女與車主彼此認識,女子坦承借用機車沒告知,仍遭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鳳山分局南成派出所於112年3月26日10時許接獲石姓女子(51歲)報案,稱自己停放在鳳山區南華路住處前的機車遭竊,「錀匙明明還在家!」損失約新臺幣1萬元,警方依規定受理後,立刻著手偵辦。

警員林詠昇、連庭立於當日19時就在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與南華路口,發現陳女(21歲)正騎乘那部失竊的機車,警方立即上前將其攔下,騎士陳女機車上插著錀匙,讓警方一頭霧水「怎麼會出現另一把錀匙?」

陳女坦承當天早上因自己的機車故障又急著外出,所以拿著之前向報案人借用未還的鑰匙,直接騎走該機車代步

員警一查原來報案人石女是陳女母親的朋友,陳女前陣子暫時居住石女家中,所以曾向報案人借機車,但錀匙忘了歸還,她坦承當天早上因自己的機車故障又急著外出,所以拿著之前向報案人借用未還的鑰匙,直接騎走該機車代步。

陳女坦承當天早上因自己的機車故障又急著外出,所以拿著之前向報案人借用未還的鑰匙,直接騎走該機車代步

警方後續通知報案人到場,將機車予以發還,石女才想起「原來之前錀匙不見,我平常都拿另外一把在騎車」這起因未告知而騎走他人的機車竊案也順利迅速偵破,警方全案詢問後依竊盜罪將陳女移送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不告而取謂之竊,借用他人物品須告知對方,並取得同意以避免爭議及觸法,這下陳女恐得至地檢署說明了。

以上圖文資料,由鳳山分局南成派出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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