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高祥/高雄報導
「親子開心過兒童節」,高雄市長陳其邁在市政會議上宣布,好孕成「3」,生育津貼再加碼!只要符合父或母一方設籍高雄市滿1年的新生兒,生育津貼由原本的第一胎每名可領2萬元、第二胎每名2萬元、第三胎(含以上)每名3萬元,今年四月起第一胎、第二胎每名各加碼1萬元,分別調升為3萬元,第三胎(含以上)則每名3萬元,支持育兒家庭。調整新制將自112年4月1日,屬於兒童的四月起跑!
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支持市民生育並體貼育兒家庭之辛勞,衡酌財政後,生育津貼再加碼,今年四月起推出好孕成「3」,幸福「333」,第一胎、第二胎每名各加碼1萬元,從原本2萬元調升為3萬元,第三胎(含以上)每名3萬元,一般新生兒家庭亦可選擇換取價值第一胎3萬、4萬或6萬元的『坐月子到宅服務』,自112年起再擴大照顧措施,經濟弱勢產婦可同時領生育津貼及坐月子到宅服務補助,從懷孕到養育陪伴體貼育齡家庭、照顧弱勢加倍給力。
此外,市府亦積極推動友善育兒措施,包括:首創全國提供免費坐月子到宅服務及公辦24小時定點計時臨托服務,率六都之先在原民區設置育兒資源中心,持續為營造友善育兒環境努力。為了體貼孕婦交通安全,今年起全面補助孕婦產檢交通補助,只要是高雄市籍孕婦在本市50家產檢醫療院所皆能領取28趟次計程車資5,040元的交通乘車券。
同時,配合0到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111年8月托育補助已提高至8,500元,高雄至112年2度加碼補助減輕育兒家庭負擔,亦即準公共保母中央每月補助8,500元,自今年2月高雄再加補助1,600元,共補助1萬100元;準公共托嬰中心中央每月補助8,500元,自112年8月高雄再加補助2,500元,共補助11,000元,實質減輕育兒家庭負擔。
高市府社會局長謝琍琍表示,只要符合父或母一方設籍高雄市滿1年的新生兒在出生以後六個月內,至本市各戶政事務所都可以受理戶籍登記及申請生育津貼,提醒如果要自己照顧幼兒的家長,不要忘了同時到「兒童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申請「育兒津貼」,讓政府資源共同協助育兒。
高市府持續努力,重視孩童生活發展需要,不僅快速增加公共托育據點及多元托育資源,公共托嬰據點布建已倍增達53處,未來4年再增32處達85處;已透過各項措施,包括;降低公托照顧比、提高薪資等,降低人員流動,提升托育照顧品質。
未來市府將持續努力積極實踐『顧弱勢、增公托、減負擔』三大托育政策目標,持續提升高雄市公共托育量能,把囝仔「顧厚好」、育兒家庭的需要「攥便便」,讓育齡家庭可以『放心生、安心托、市府厚恁靠』,營造適合年輕人安居樂養友善的托育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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