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宜蘭新聞)【記者陳俊傑/宜蘭報導】無給職的鄰長,是否應該有年齡上的限制?冬山鄉公所今(28)日在宜蘭縣政府縣務會議上就提案建議「初任鄰長遴聘年齡為60歲以下,續任鄰長遴聘年齡則以 75歲為上限」。
依據宜蘭縣村(里)鄰編組自治條例規定,鄰長是無給職,由村里長遴選,受村里長指導,辦理鄰公務 及執行交辦事項。由於沒有年齡限制,因此,有8、90歲都還擔任鄰長,冬山鄉公所今天在在縣務會議上提案建議希望訂定鄰長的年齡上限。公所主任秘書吳美齡表示,以該鄉鄰長469人為例,70歲以上人口有214人次,也衍生了年齡太大,體力差、行動緩慢、反應較差,外出發送公所政令通知單或宣傳單時,不論是騎車或走路都增加其人身安全的危險性;再則不分年紀大的鄰長,工作由家人幫忙,甚或無法自理,如此就失去遴選其當鄰長的實質意義,此外,團體傷害險被保險人是鄰長,但執行卻是他人,就保險而言也同樣失其功效。而就實務層面執行上,因法規無明文規範,大多村長皆不願主動換人,因此,如果沒有規範年齡上限,使其無所依歸,很難讓村長有更換之理由。
此外,吳美鈴指出,保險公司普遍對於長者70歲以上傾向不辦理個人或團體傷害保險,冬山公所已上網公開招標鄰長團體傷害險流標4次,原因是疫情及鄰長年齡問題,趨向不承接是項團體險。
對於冬山鄉公所的建議,縣府民政處長吳志宏表示,鄰長遴聘是鄉鎮市公所的自治事項,各鄉鎮市公所的作法也不盡相同,縣府去年曾邀集鄉鎮公所討論,當時決議為「因考量鄰長為無給職且為義務性質,不宜再增訂其他遴選要點或者解聘條件」。吳志宏也說,鄉鎮公所如果認為有必要重新討論該問題,縣府可以再行召開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