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命案的曝光大抵都是因屍體被發現;或者兇手自首坦承犯案,但台灣司法史上卻有一件自始至終找不到屍體;兇嫌也始終不願承認殺人,不過凶嫌仍舊被起訴判處無期徒刑的案例。更詭異的是,在檢警偵辦的過程中,還不斷發生托夢的靈異事件…
2001年間,台北市大安區發生一起離奇的失踪案,一名單身的英文女老師張靜華,突然從人間蒸發,音訊全無,家人遍尋不著。
案發當年,40歲的張靜華是留英雙碩士,不僅人長得漂亮,家境也很優渥,單身的她獨自一人住在台北市大安區的高級住宅,並在住處開班教授英文及鋼琴。
2001年6月14日,張靜華老師,不僅沒按時開班授課,學生連續好幾天都找不到老師,她的男友也數天聯繫不上她,且住處大門深鎖,家屬得知後驚覺有異,最後才趕緊找來警方動用雲梯車破窗而入。 警方進入張女住處,只見屋內擺設整齊,連鞋子都好端端地放在鞋櫃裡,但就是找不到人。家屬巡視整間屋子,只發現浴室裡的沐浴乳、洗髮精、浴簾和二條白毛巾不見,其他並沒有明顯異狀。
此時,警方看到浴室裡地板上擺了一台坐立式方型電風扇,似乎要吹乾什麼?讓警方心生疑竇,研判另有蹊蹺;而且盥洗用品也不翼而飛,認為與常情不符,立刻通知鑑識中心人員到場採證。
鑑識人員進入浴室,仔細察看後發現,棗紅色的浴缸、洗手台以及馬桶上,都有沖刷過的血痕,另也在浴缸的縫隙採到血跡。
當時擔任台北市刑大鑑識中心主任的阿善師,即率隊前往鑑識,鑑識人員使用特殊化學藥劑,大範圍噴灑浴室,結果就在牆壁、牆底、牆柱、門板、地板、洗臉台、浴缸、馬桶、電風扇、排水孔等處,均顯示血跡反應,包括噴濺血跡、血水彈濺、血水殘跡等大量殘留,2坪大的浴室竟多達107處顯示血跡。
「人失去踪跡,爲什麼住處浴室會有那麽多血跡反應?莫非人已慘遭不幸?」為了釐清真相,警方開始清查張靜華的交友及財務狀況,結果發現張女失蹤之後,信用卡曾遭一名男子盜刷,還有一名女子拿著張女的提款卡,到自動提款機取款。
巧的是,在交友方面警方調查發現,這名盜刷信用卡的男子名叫李正位,在案發前2年,張女的黃姓摯友曾介紹給她認識,不過二人並未進一步來往,張女後來也有一名吳姓男友。但是案發前半個月,李突然密集聯繫張,為此張還曾向黃姓摯友透露:「李正位好像想追我。」
警方認爲李正位涉案嫌疑重大,即將他列為關係人,要求他到案說明,但他卻一直沒現身,之後還出境前往大陸北京,至於前往提款的女子則是李的胞妹。
李正位的妹妹在接到警方的傳訊後到案説明,她表示提款卡是哥哥給她,要她去提領的,但她不知道提款卡是誰的。另外,她也向警方透露,哥哥經商台海兩地跑,但平常在台灣都是以她的車代步。
此時,警方高度懷疑,李正位極有可能在殺害張靜華之後,再開車棄屍,因此針對該車輛進行採證。
阿善師便指示鑑識人員,先是在駕駛座和後座的竹編坐墊下進行採証,結果就發現有血跡從竹片坐塾的縫隙滲漏到背面,打開後車廂,又在一塊遮陽板上發現血跡,另在車廂底墊也發現有血跡,且是滲漏形成,鑑識人員將底墊整個翻起,下面的甘蔗板也找到滲漏下來的血跡。
阿善師從血滴流下來先浸染物體表面,滲透之後,再往下(滴流),像這樣穿透一定厚度的物體,表示血量至少有幾10毫升以上,因此推測,失踪的張靜華老師極有可能已經遭到殺害。但問題是「屍體在哪裡?」
「要先把李正位找回來問問才知道!」由於張男滯留大陸不歸,警方也深感頭痛,最後警方心生一計,向李男胞妹佯稱,「 這只是一起失踪案,只要李正位回台做個簡單筆錄,就可以結案了!」
果然李男不疑有它,就在張老師失蹤近3個月後回到台灣,並在隔天在律師陪同下前往警局說明。但他辯稱,曾盜刷張女的信用卡,並請妹妹拿張女的提款卡去取款,是因為對方欠他錢,至於妹妹的車上為何會有張女的血跡反應,他則推說完全不知情。
這起命案沒有找到屍體、凶器、也沒有直接證據,就連嫌犯的自白都沒有,但是李正位後來還是被警方依「嫌疑重大」移檢方,檢察官亦依警方在現場鑑識的旁證起訴並移交法院。不過一審法官在審理時為求慎重,特別要求警方必須重回現場再行採證,但因這起失踪案已延宕多時,院方要求的這次採證距離案發已事隔2年,也因此並沒有突破性的進展。
不過,離奇的事情發生了。這次負責前往張靜華老師住處進行採證的偵查佐蔡燦輝,在採証完當晚卻在睡夢中夢見,有位女子拉著他的手,走在一條旁邊有學校、稻田的山邊鄉間小路上,夢中的女子和張靜華一樣髮長及肩、身材嬌小。隔天一早,蔡燦輝便將昨晚做夢一事向小隊長報告,兩人覺得「事有蹊蹺」便決定把這件事告知檢察官,沒想到,到了檢方承辦此案的檢察官竟然驚訝地表示,「我也做了同樣場景的夢呀!」
由於警方調查,李正位在張靜華失蹤後,當晚曾開車經建國高架橋上高速公路前往金山萬里繞了一圈才又返回台北市區,檢察官因此研判張老師很可能已被棄屍埋在金山某處,因此請當地友人提供符合夢境場景的地點,讓警方前往查訪。蔡燦輝和同事們開車到與夢境相似的地方,就在金山財神廟附近山間小徑,一群人到達現場後,即取出預備的工具在現場挖掘,但挖了半天卻一無所獲。
但是,就在警方於金山開挖、尋找屍骨期間,承辦檢察官半夜竟在家中接到不明來電,電話那頭傳來女子的哭泣聲,久久不停,檢察官最後也心有所感地對著電話說:「我們已經在山上找妳很久了。」才説完電話那頭隨即掛斷。後來檢警找了民俗老師,也感應到張女屍骨被埋在該處,但因當地多次山崩,檢警雖然持續開挖3、4個月,最後仍無疾而終。
該起「無屍命」一審時,法官依相關證據,判處李正位無期徒刑。到了二審,李依舊矢口否認犯案,也不願意交代張靜華的下落,合議庭認為李惡性重大、毫無悔意,將他改判死刑。後來最高法院將全案發回更審,最後李男仍遭判無期徒刑定讞,迄今仍在服刑中。
而這起張靜華老師失踪案,除了托夢的靈異現象外,不可思議的事件也令人毛骨悚然。案發2年之後,當時負責重回現場採證的偵查佐蔡燦輝回憶,當天他和同事帶到現場的攝影機,一拿進浴室裡就故障,但拿出浴室又恢復正常,後來請同事再從分局拿其他的機器測試,也是同樣的狀況。
更玄奇的是,被驗出血跡的汽車,後來停在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地下3樓的停車場,屢屢傳出無法解釋的靈異現象。有人看到車門自動打開,也有人看見一名女子坐在後座,甚至還有人聽見女子的哭聲,嚇得員警們盡量避免入夜後前往該樓層,最後偵查隊長下令將車輛移走,怪事才沒再發生。民俗專家説,其實很多命案發生後,有些含冤莫白的死者亡靈,常會有爲自己申冤的靈異反應,這起「無屍命案」的張靜華老師應該就是在爲自己申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