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桃園市逃亡17天的狒狒,昨(27)日結束逃亡之旅,也不幸結束了生命,遺體今日上午9時送往台北市立動物園進行檢驗後,將由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進行解剖,以釐清死因。桃園市農業局表示,昨日下午15時25分許,農業局人員到楊梅富岡地區圍捕狒狒時,已有另一組非市府人員在場,當時狒狒已倒臥在地,因事發地點光線昏暗,農業局人員接近狒狒時並未發現槍傷,將狒狒移到載送車當下才察覺有血跡,因此立即急救並就近轉送六福村動物園救治,經獸醫救治發現是左胸受到槍擊,傷重不治。
狒狒被獵槍擊中左胸,傷重不治。圖:記者爆料網
農業局指出,昨日已向楊梅警分局報案,約詢圍捕現場有使用槍枝的人員,經查是是一位使用獵槍的林姓獵人擊發,該名獵人向富岡派出所表示,他是受新竹縣農業處委託,至於他為何會到現場參與圍捕,仍須警方釐清。
狒狒遺體稍早送往北市動物園檢驗。圖:農業局提供
農業局強調,該局自23日接獲通報至今,團隊捕捉方式皆為使用麻醉槍,並無使用槍械,為求慎重,捕捉人員昨晚仍前往富岡派出所說明,以釐清相關情況。此外,昨日上午因狒狒出現在台鐵富岡基地時,該地鄰近新竹縣,農業局有在第一時間通報新竹縣政府在案。
林務局則表示,在圍捕狒狒過程中,依據目前所知訊息,除了動用麻醉槍外也可能包含獵槍,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21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有危及公共安全或人類性命之虞時,得做緊急處置,惟圍捕作業當下由桃園市府指揮,當時的實際完整狀況與情境,仍待桃園市府相關人員釐清說明。
林務局提到,25日曾受桃園農業局請求推薦可協助圍捕的專業人士,因而曾提供北部可協助之幾個相關團隊聯絡資訊,希望有助於圍捕工作,但林務局或林管處皆未曾派員至現場參與圍捕,僅基於野保法中央主管機關的立場,提供必要的諮詢協助與動物捕獲後的收容場所協調。
楊梅分局長張仁傑指出,林姓獵人已向警方坦承有用槍,其所使用獵槍係經合法申請。獵人非桃園農業局委託協助圍捕,究竟是受到哪個單位委託、為何會到現場,目前各方說法不一,全案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偵辦,所有疑點尚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據了解,林姓獵人自稱是受到竹縣農業處一名廖姓技士電話委託,才會到場參與圍捕,且在現場有經過同意才會開槍。不過,竹縣農業處表示,圍捕狒狒為屬地主義,縣府沒派委外廠商到桃市參與圍捕,僅有請獵人在竹縣待命。此外,今日稍早傳出授權獵人開槍的是六福村的人士。對此,六福村表示,目前配合警方調查中,調查不公開,暫不進行回應。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