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桃園逃逸狒狒圍捕事件已於27日告一段落,但事件始末仍引起社會關注。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表示,狒狒在圍捕過程中死亡,將在28日轉送台北市立動物園進行檢驗,再由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進行解剖,釐清死因。在圍捕過程中,除了使用麻醉槍,也可能包含使用獵槍,詳細的圍捕情況仍待桃園市政府說明。林務局並表示,曾推薦可協助圍捕的專業人士,因而曾提供北部可協助之幾個相關團隊聯絡資訊,希望有助於圍捕工作,但本局與林管處並未親自參與圍捕。
根據調查結果,楊梅分局分局長張仁傑說明,狒狒死亡是由一位林姓獵人開槍擊斃。該獵人已坦承使用獵槍,並係經合法申請。然而,這位獵人並非桃園市政府農業局委託協助圍捕,警方目前仍在調查該獵人的身分及如何到達現場。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規定,對於保育類野生動物有危及公共安全或人類性命之虞時,得做緊急處置。不過,此次圍捕由桃園市政府指揮,實際的圍捕情況仍待說明。楊梅分局表示,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偵辦全案,持續追查案件的真相。
楊梅分局長張仁傑說明,開槍擊斃狒狒為一林姓獵人,其已坦承用槍,所使用獵槍係經合法申請。
新竹縣農業處表示,為因應狒狒逐步接近新竹縣轄,已預先成立緊急處理應變小組,並協請中央提供專業建議,由於狒狒尚未進入本縣轄區,故並未啟動圍捕行動,也未委託任何人員進行圍捕。針對報導指稱為本府農業處人員指派,目前農業處相關人員已於桃園富岡派出所說明,詳情仍有待桃園警方後續調查。
對於此次事件,不少民眾質疑政府應該加強對於園區動物的管理,避免類似事件發生。也有人認為,在圍捕過程中不應使用槍枝,應該找專業人員採取更安全有效的圍捕方式。此次事件也引起關注,對於動物園管理、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討論和改善,希望能夠得到更多的重視和探討。
農業局圍捕逃逸狒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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