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328 14:53:43)適逢清明時節祭祖人潮眾多期間,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為提醒民眾注意掃墓用火安全,特於112年3月28日10時由轄區第七救災救護大隊,假中和區和城路第五公墓進行112年清明公墓火災搶救演練,以公墓山區、林野環境,實際演練火災發生時搶救戰術,藉以強化災時搶救效能,同時向民眾宣導正確防火觀念,期有效降低火災所生傷亡。
本次演練為模擬案件實況,由現場公所人員發現火災開始、撥打119專線報案、引導疏散祭拜民眾等,至後續消防人員抵達即進行搶救滅火、水源佔據、使用空拍機取得火災區域俯視圖資等,並派出可適應各種地勢、機動性強的消防機器人支援阻隔火勢延燒。
本市今年154處墓政服務據點中,經逐點評估屬地處偏僻、水源缺乏、搶救不易而有林野火災發生潛勢地點計44處,消防局特針對前述地區,配合各地區公所駐點鋪張宣導標語布條進行駐點警戒暨防火宣導勤務,除隨時應變林野火災搶救外,也向掃墓民眾宣導清明掃墓防火安全注意事項-不燃放爆竹、紙錢、不用火除草、不亂丟菸蒂及隨手帶走垃圾等,避免發生火災造成人命傷亡。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李清安局長表示:鑑於近年環保意識抬頭及防範林野火災,大家應以「祭祖掃墓不用火」為目標,同時提醒林野隨意用火燃燒者,即違反消防法第14條規定以第41條規定處三千元以下罰鍰,其行為如造成人命傷亡等,恐負擔刑事責任及相關罰則,畢竟星星之火足以燎原,多一分謹慎,少一分損失,並且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