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新聞網/台中報導】國軍台中總醫院骨科主任林建中上校,涉嫌採購醫療器材時收回扣,台中地檢署檢察官2月指揮廉政署及警方搜索其住處,查獲2300萬餘元現金及點鈔機,當時檢方聲羈押林建中,但台中地方法院卻認為沒必要羈押,裁定60萬元交保,台中地檢署提出抗告,今(25)日台中地方法院裁定林建中羈押禁見,已被押往台中看守所。
台中地檢署指出,林建中(54歲)係於2019至2020年間,因辦理該醫院之儀器採購案,涉嫌向某公司收受賄賂並涉有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及被告陳姓廠商、甘姓前總經理、劉姓廠商等人員涉及行賄、違反《政府採購法》,被告許姓女子(林妻)則涉嫌隱匿貪污犯罪所得、洗錢等案件。
中檢馬鴻驊檢察官於2 月21 日指揮該署檢察事務官、廉政署中調組及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等持搜索票至國軍臺中總醫院、涉行賄公司及相關人員之住居所及辦公處所等17 處進行搜索,並訊被告林建中及相關廠商人員共22 人,在林建中住所搜索查扣疑似犯罪所得及來源不明之現金2300 多萬元及點鈔機等物、另在被告甘姓男子辦公室查扣現金100 餘萬元、核銷單據等相關證物。

檢察官訊後認林建中涉嫌收受賄賂、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被告陳姓前董事長(68歲)、甘姓前總經理(63歲)涉嫌違背職務交付賄賂、違反《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並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及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虞,向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於2月22日審理並裁定林、陳、甘分別具保60 萬元、30 萬元、50 萬元後,中檢檢察官立即向法院提出抗告。

諷刺的是,林建中(54歲)去年獲得國軍「優良軍醫」表揚,他並於當天在個人臉書PO文:「感謝同仁及各級長官的肯定,我當選了國防部優良軍醫。星期二的一大清早趕赴國防部受獎,由國防部副部長親自頒獎,在這一刻,感受到當軍人及醫師的雙重光榮!」
據指出,台中地檢署聲請羈押林建中的主因,是認為其交保有串供之虞,向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抗告成功,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今天中午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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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03/25 19:21
更新時間|2023/03/25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