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行人車禍片)又是未禮讓行人! 廂型車撞倒走人行道過馬路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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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新聞網/台中報導】又發生行人過馬路被撞案件!台中市南屯區22日晚間發生行人過馬路被撞擊的事故,該名女子輕傷無大礙、未送醫,警方表示,全案正依規定調查處理中。
根據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肇事的白色廂型車,是在路口左轉過後,撞上正要穿越馬路的女子,女子被撞倒地,廂型車駕駛趕緊下車查看。

影片PO上網引起網友熱議,許多網友都提到,最近不禮讓行人發生的車禍頻傳,實在令人述目驚心,「難道是大家卯起來撞行人,好坐實行人地獄之名?」
「行人地獄真不是叫假的!」、「此例完全是駕駛人的問題,看起來是完全沒注意到有行人!」、「大概要到西元2623年台灣行人才能安心過馬路 現在還是先提高警覺吧!」
另有網友提到可能是A柱影響視線、白色廂型車隔熱紙貼得太黑影響視線,也有人認為該路口太暗,甚至有網友說「下車竟然先拿掉耳機,真屌」,質疑駕駛邊開車邊使用手機。

肇事廂刑車駕駛下車查看,有網友發現他疑似將耳機拿下。WoWtchout-地圖型行車紀錄器分享平台授權
警方表示,車禍發生在22日20時50分,地點在南屯區文心南路與文心南七路口,廂型車沿文心南七路左轉文心南路(北往南)往三民西路方向行駛,在左轉過程未注意到行人穿越道行走往向心南路(東往西)行走之行人,行人遭撞倒輕微受傷未送醫,廂型車駕駛酒測值為零。

警方表示,廂型車違規部分送交通大隊分析研判,如認定違規屬實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2項「汽車駕駛人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告發,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警方表示,將加強事故地點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違規取締勤務,強化執法作為,加強宣導用路人行經路口慢看停、優先禮讓行人通行、注意車前狀態,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注意左右來車,並依號誌,標誌,標線行駛,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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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03/25 14:20
更新時間|2023/03/25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