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前的太陽花學運「占領行政院」案,監察院日前通過糾正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台北地檢署等五個機關,並指出八大項缺失。網友笑,執法的全錯,如今還得被糾正,真的很難理解。
立法院在2014年欲通過服貿協議,引發太陽花學運占領立法院行動,當年3月23日深夜至24日凌晨,抗議民眾轉往占領行政院,被警方強行驅離。當年的案子,監察院日前公布糾正案,還提列出八大項缺失包括,經調查發現民眾受傷人數,為警方統計近四倍,民眾受傷數字嚴重低估;警政署至今未議處失職人員;查證確認十五位獲國賠民眾受傷地點,現場指揮官難辭其咎;司法機關認定警方驅離情形,逾越比例原則;警政高層部署、調派警力不當,致員警使用暴力驅離。
調查報告指出,警政署未確實對員警勤前教育,導致部分員警不當值勤;蒐證影像處理不當,無法查明警察毆打民眾過程,追究暴力執法者;部分員警行為粗暴、執法過當、對民眾懷有恨意,相關單位有違失,提出糾正。
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表示,九年前發生這事件是民主恥辱,行政院虛心受教;當年江宜樺內閣相關人未有回應。北檢表示,收到監院正式糾正文後,對於所指缺失進行研處;北市警局表示尊重;警政署說,會對行政院淨空任務檢討精進。
網友其實很不解,太陽花案子隔那麼久,回頭來檢討這些執法部分,還列出似是而非的8大缺失,真的不知道,監察院這時候來搶什麼戲用的。對於受傷人數低估的糾正理由,似乎很牽強,當時的衝撞場面,真要算清誰受傷,重傷輕傷,內傷外傷,還有心情受傷等等,都要算上去嗎?
八大缺失還提出警員執法過當,對民眾懷有恨意,這點網友說,監委到底怎麼看出來的呢?難道員警在執法時,都被認為是有恨嗎?真的太有戲了,監委還要多一些想像力,是不是追劇追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