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沐安/綜合報導)高雄29歲男子梁育誌擄殺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經過二審審理,今(23)日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宣判維持死刑。
梁育誌於2020年擄走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將其性侵後殺害,並於案發後將屍體棄置阿蓮區大崗山路旁;本案前梁育誌已有多起性侵及竊案紀錄,且根據精神鑑定結果屬於再犯率最高的「高危險」等級,再犯率超過5成,二審仍判處梁育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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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梁育誌二審維持死刑判決,可上訴。(紅圈者,翻攝FB)
二審審理期間,梁育誌一再聲稱自己並非故意殺害鍾女,希望法官判其免死;辯護律師也以二審委託做出的量刑鑑定報告,主張梁仍有教化可能。
鍾女父母則跨海聲請「刑事訴訟參與」,今年1月12日、2月10日都從馬來西亞來台出庭,表示至今仍對愛女魂斷異鄉一事難以釋懷,且梁育誌即便數度出庭也從未向他們致歉,言詞懇切向法官請求判處梁育誌死刑。
梁育誌在此案前就前科累累,2012年間陸續犯下6起女性內褲竊案,被判拘役290日,梁父湊出29萬讓其免於牢獄之災,但梁育誌並未記取教訓,依舊惡習難改。2020年9月30日,他開車到台南歸仁區性侵1名女學生未遂,返家後的梁育誌上網學習捆繩手法,背齊麻繩圈及望遠鏡等做案工具,長期埋伏當地高架橋下便道,精進犯案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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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8日晚間,梁育誌又驅車到案發現場,暗中埋伏觀察狀況並挑選犯案對象,尾隨在準備步行返回宿舍的鍾姓女大學生身後,趁機強行壓制性侵,過程中以繩圈勒死鍾女。梁育誌將死者拖上車,開車在高雄、台南間繞行,案發隔日下午3時將屍體棄置阿蓮區大崗山路旁。
二審判決指出,梁男第1次性侵女大生失敗後,還精進手法,繼續尋找落單女生犯案,屬於預謀、有計畫犯罪,迄今仍否認殺意,手段凶殘變態,對情節避重就輕未有悔意,經二次鑑定後再犯率都屬「最高危險」,難以矯治教化,應屬「最嚴重犯罪」,若判無期徒刑假釋後性犯罪或其他暴力犯罪機率超過5成,量處死刑符合罪責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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