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朱珈瑩/台北報導】
大同分局交通分隊員警於日前上午8時00分許執行取締違規暨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勤務,攔查發現一自小客貨車駕駛散發濃濃酒味,經實施酒測後酒測值達0.20mg/L,駕駛表示為前一天晚上與朋友飲酒,不知道酒精沒退。
現今民眾普遍都有酒後不開車的觀念,但多數人尚無宿醉駕車之意識,故常有民眾前一天晚上飲酒後,隔日宿醉駕車之情形發生,大同分局在此呼籲,飲用含有酒精成分的飲品容易使人恍惚、注意力無法集中,若是在此情況下駕駛車輛將無法有效注意道路狀況,易生交通危害,且酒駕肇事多為嚴重交通事故,無論是自撞還是與他人發生事故,其後果都難以想像。
經統計111年臺北市取締酒駕違規共4484件,另酒後駕車發生之交通事故,111年為269件,死亡6人、受傷233人,酒駕新法自2022年3月31日上路,除了機車、汽車10年內2次累犯者,分別處以9萬元至12萬元罰鍰、吊銷駕照3年且不得考領及參加道安講習外,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將沒入車輛;10年內再犯者,將公布姓名、照片;同車乘客要連坐罰6千元至1萬5000元罰鍰,呼籲民眾千萬不要觸法。
原始新聞來源 酒後不開車 翌日宿醉不上路 | 大同警加強酒駕執法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