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士慶/高雄報導
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警員謝旻家,於勤務中得知轄內廖姓男子家庭有生活困苦情事,遂偕同福德所志工分隊訪視關懷。
經訪視廖男本人,廖男於111年6月許因與家庭不和睦,而搬遷租賃於苓雅區。
廖男與兩名分別就讀國中及國小的小孩、及另一名同居人共四人同住,廖男與渠同居人獨自承接居家清潔工作,月收入平均僅3萬元,扣除2萬2千元的房租後,平時生活僅能省吃儉用,無法有多餘的消費。
廖男表示,每逢開學時節,平日所剩無幾的生活費還必須再負擔兩名小孩學雜費,且因為未符合相關資格而無法減免學雜費。
員警得知廖男家庭經濟狀況,遂協助通報社會扶助單位,盼能減輕廖男家庭經濟負擔。
圖文由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