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小時火速查緝到案,原來是財糾紛一言不合劃傷他。
記者何文勝/高雄報導
112年3月21日7時,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接獲報案,在鳳山區國泰路一段接近台糖花市處,有人疑似自撞路邊車禍
。
警方到場初步了解陳男(24歲)不久前駕車停在鳳山區光華東路停車格內,突遭陳姓友人(27歲)手持摺疊刀劃傷左手前臂,陳姓被害人開車離開途中因受傷於國泰路一段自撞,員警立即通知救護車將陳男送802醫院救治無生命危險。
鳳山分局通知鑑識小組到場採證,也立即調派偵查隊等警力擴大調閱監視器追緝,員警在案發3小時內,於今(21)日10時許,於鳳山區民宅內將涉案陳男逮捕並查扣作案用摺疊刀
。
陳嫌表示
,當時與被害人因財務糾紛一言不合而持刀劃傷陳男,警方詢問後將陳嫌依傷害罪移送法辦。
圖文由鳳山分局
偵查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