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自撞手臂有刀傷原來是... 鳳山分局警方3小時火速查緝到案
大成報/張淑慧
2 年前

【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在112年3月21日7時接獲報案,指稱在鳳山區國泰路一段附近,有人疑似自撞路邊車禍。警方到場後初步了解,陳男(24歲)不久前駕車停在鳳山區光華東路停車格內,遭陳姓友人(27歲)持摺疊刀劃傷左手前臂,而因受傷在國泰路一段自撞。警方立即通知救護車將陳男送往802醫院救治,目前無生命危險。
鳳山分局通知鑑識小組到場採證,也立即調派偵查隊等警力擴大調閱監視器追緝。員警在案發3小時內,於今(21)日10時許,在鳳山區民宅內逮捕涉案陳男,並查扣作案用摺疊刀。原來,陳嫌表示當時與被害人因財務糾紛一言不合而持刀劃傷陳男。警方詢問後,將陳嫌依傷害罪移送法辦。
後續,鳳山分局將持續調查,並依法嚴加打擊犯罪行為,維護社會治安,呼籲民眾不要因一時糾紛而採取暴力行為,以免造成人身傷害或是生命危險。(圖/鳳山分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