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112年自用汽、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日)截止,繳納期間末日適逢假日,又因銀行業於5月1日(一)勞動節放假,繳納期限順延至5月2日(二)。金門縣稅務局表示,繳款書於3月底前將陸續寄送,提醒民眾收到後,記得依限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如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可以電話、傳真、網路或親自向該局申請補發。另為方便民眾繳稅,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期間至便利商店的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號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列印繳納單,直接到櫃檯繳納即可;另為推廣E化繳稅,該局提醒民眾可直接使用行動裝置或透過電子支付、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APP,直接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線上繳稅;亦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款,快速又方便。
稅務局指出,另為賡續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達節能減碳目標,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已修正,授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免稅期限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止;金門縣配合該修法,已公告延續免稅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凡車籍地址登記於金門縣之電動車輛,稅務局會主動延長免稅期限,不須民眾提出申請。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若逾期繳納,每逾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至10%,請民眾儘速於繳納期限內繳納;如有任何疑義或繳稅問題,可撥打該局服務電話: 082-325197分機307 翁小姐洽詢。(于郁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