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高雄市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警員劉育賢、楊茂林於日前中午12點多巡經旗津區中洲三路與大關路口時,發現黃姓女子騎機車搭載林姓男友(50歲),且兩人都未戴安全帽。員警立刻攔截並聞到兩人身上濃濃酒味,因此進行酒測。
黃女在實施酒測過程中疑似不配合,屢次檢測失敗。一名路人好心提醒黃女要用力吹氣,黃女卻回嗆:「我不知道嗎?」男友在旁全程不語,原來他在2週前也因酒後駕車遭送辦。最終,黃女完成檢測,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07毫克,員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後續在員警引導下順利完成檢測,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07毫克,黃女這才驚覺事情大條,苦苦哀求員警不要將他送法院,還謊稱僅喝了1小杯維士比,員警驚呼這數值不可能只是一小杯酒飲的結果,黃女才坦承稍早和男友在旗津海岸公園裡喝了3瓶啤酒。
初步了解,擔任清潔工的黃女,當天放假一早就與男友到公園喝酒,由於男友在兩週前因酒駕遭送辦,所有才由她騎車載男友準備找地方吃午餐,沒想到因為未戴安全帽遭攔查。鼓山分局長陳奕良呼籲,飲酒後不得駕駛任何車輛,警方也會持續取締各類酒駕行為,並會針對易肇事地點、路段、時段加強執行取締,易飲酒處所亦商請業者一同防制,協助對顧客宣導代駕或代叫計程車,以杜絕酒駕。(圖/ 鼓山分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