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王凡看西潮》傳媒宣教迷思 從「藝起發光」教會事件談起

優傳媒/ 2023.03.13 16:25

本文作者:「幾乎所有的獨立教會都有一個共通的問題:沒有標準一致的神學、相同的管理模式、統一的制度體系,財務運用也是各行其是。如果教會有個平衡的機制,來約束牧者與教會領導層同工的作為,那麼教會犯錯的機率就會降低,但這正是現今台灣的獨立教會架構中最不足的部分。」(圖/取自魯益師英國知名作家之經典演講集《極重無比的榮耀》書影)

 

作者/王 凡

 

「藝起發光」教會(協會?)事件,說起來只是一個藝人會友的家暴事故,因為教會處理得不夠圓融細緻,所引發的一個小漣漪。類似的事件在台灣教會可謂司空見慣,但由於這家教會會友絕大多數為以演藝人員為主的媒體人,牧師本人也是,其新聞發展自然就充滿娛樂性,媒體見獵心喜,趁隙深掘,從社會版到娛樂版,到電視談話性節目,有好一陣子,相關報導在各媒體上幾乎無日無之,對牧者與教會形象的傷害可想而知。

 

上網查看「台灣藝起發光促進協會」官方網站,從宋逸民牧師「理事長的話」中所言,這個協會「期盼能成為連結社會和教會的橋樑」,可見此協會應該不是教會,而是超越教會的組織。但從網路上進一步發現,協會申請成立章程中有「傳媒宣教」一項,雖然含義不清,如果協會據此創辦教會,似乎也無不可,因此本文談論「藝起發光」,不否定其教會性質,儘管爭議性是存在的。

 

「藝起發光」事件給了我們幾個可資觀察思考的面向:

 

一、對傳教工具的運用

二十世紀二〇年代初,收音機商業廣播出現後,對傳教工具的運用甚為敏銳的美國傳教士,深知無線電收發訊息的瞬間性與無遠弗屆的宏大功能,那時就已經有了專業傳教廣播時段甚至專業電台。一九六〇年代電視大興後,因著聲光畫面進入每個家庭客廳的強勁威力,造成「電視佈道家」(televangelist)應運而生。那年代也是平面媒體的黃金歲月,傳媒隨經濟起飛而蓬勃發展,基督福音很快便傳到「地極」。所以一九六〇年代後期在美國社會興起的「耶穌運動」,竟帶動一波美國史上的基督信仰大復興,影響並及於全球。

 

台灣教會過去的牧會、宣教難道沒有使用傳媒嗎?何以教會或協會的成立章程要特別強調此一項目?在新冠疫情嚴峻期間,各家教會用盡心力,利用網路來敬拜、查經、禱告、小組聚會。各種自媒體的運用,活絡了傳教機能,儘管實體聚會曾一度禁止,福音訊息的傳揚仍不絕如縷。所以教會章程中強調傳媒宣教,不過是空泛的宣示。

 

「藝起發光」教會以明星雲集為特色,藝人們一起聚會敬拜,傳播福音,看來是美事一樁。但協會轉向教會性質,雖都是宣教,兩者的運轉機制並不相同,號稱傳媒宣教的教會若過份強調藝人或媒體人的組合,以教會中購置了多麽先進、貴重的影音設備為宣傳,實際上是窄化了教會自身牧養羊群的格局。

一般教會或許並不期待或歡迎教會中有太多藝人明星、學者、記者等性質的會友。基於長期職場、學術上的訓練,這樣的會友對於教會事務常常各有看法,互有堅持,且傾向無保留的批評;藝人的發言舞台最多,學者的理論基礎最深,記者的探底專業最精。媒體人聚合的教會,幾乎沒有一點犯錯的空間。尤其藝人與記者對於教會的缺失如果有意見,他們有足夠的能力透過各種傳媒工具,發揮強大話語權,如同這幾個月我們在媒體上所見到的「藝起發光」事件,結果造成教會、會友與牧者三方都傷痕累累。

                      

二、缺乏神學基礎

幾乎所有的獨立教會都有一個共通的問題:沒有標準一致的神學、相同的管理模式、統一的制度體系,財務運用也是各行其是。如果教會有個平衡的機制,來約束牧者與教會領導層同工的作為,那麼教會犯錯的機率就會降低,但這正是現今台灣的獨立教會架構中最不足的部分。

 

神學教義並不是吸引教友留在教會的關鍵因素,關懷與生命經驗的互享才是。只有在教友於生活層面中遇上困擾、疑惑,急需解答或關切時,教義才發揮出最大的作用。但教義是活的,不能被僵化成教條規定。當代教會的功能和會友日常生活的實踐與道德利害的關係緊密相連,問題是,教會與牧者是否有能力在一個已經多元化的社會和充斥著各種文化流派的環境中,適切、明確地為自己的角色做出定位?比如,教會是否能在會友之間,擔任婚姻破裂時適格的調人?

 

這就是「藝起發光」教會與牧者這些時日所面臨的挑戰與困境。藝人在某些方面的價值觀往往與一般人不同,他們彼此之間或許互知底細,而做為一個藝人出身的牧師,自己的過往生命與從日常言行中所表現出的神學根底也必然被放大檢驗。

 

既是媒體專業教會牧師,除聖經知識的充實與靈性修為的精進外,還需各種資源條件的配合,包括經費、演出舞台、頻道、藝人的統合能力等,才有可能建立起個人在教會中崇高的威望和地位,受人景仰,吸引更多的奉獻。世俗媒體則對此虎視眈眈,時時在等待教會裡各種「類娛樂」新聞題材的出現。這樣的牧師比一般教會的牧師更需要屬靈的遮蓋。

 

三、缺乏問責機制

雖然宗派教會相對比較成熟,但問責機制在台灣教會仍然相當缺乏。教會當然希望教友遵循共同的儀規和教義,然而最不好的情況,是要求會友獨尊牧者、服從牧者,一切都是牧者說了算。如果沒有人敢於檢驗、質疑、挑戰牧者在教會中權力的合法性,那權力就可能異化成一種絕對的掌控、操弄、不容異議的專制與家長式獨裁,趕會友出教會就會在這種情況下出現。

 

然而,是誰賦予牧者那樣大的權柄,可以操控信徒的行為與心智?美國哈佛大學榮休神學教授考克斯(Harvey Cox,如下圖/取自網路)指出,有個名為「侍從庇護主義」(clientelism)的幽靈,在教會中作祟。某些巨型教會的牧師可以任意支配教會的領導權,因為他們與教會某些領導者進行利益交換,給予他們教會中某種階層職位,因而導致教會中出現「侍從大軍」,形成護衛牧師行徑的側翼,教會問責機制既付之闕如,牧師在「侍從庇護主義」之下,其地位與權柄因而也無限膨脹。            

 

四、與社會脫節

若教會試圖以聖經經文與教導來解決當今一切社會問題,往往會落入一種封閉心態,因為當今社會形態與知識的多元發展早已不同於以往。教會愈是將自己定位為一個專業範疇的宣教組織,以有機會參與演藝歌唱秀或戲劇演出的誘因來招募會友,就愈容易製造出一個封閉式的信念體系中心。牧者若在這個圈子裡被會眾簇擁,以謀取某個角色的演出,一旦教會裡出現大咖、二咖、小咖之分,牧者就很難在各種問題的處理上,顯現絕對的公正公平。

 

「藝起發光」教會內一個家庭的暴力事件就攪出一個大風暴,顯然教會高估了自己對於世俗事物的專業處理能力。

 

仔細看「藝起發光」在一份公開的聲明中提到受暴的小甜甜「私生活生命中有極大狀況,及在她的小組當中造成小組員們的一些是非、衝突和彼此嫌隙」、「無法在真理與愛中感動小甜甜」,這些文字都是欠缺圓熟思考又十分嚴厲的指控,而且演員參與一部福音戲劇的演出,中途被責罰性換角,這是一種「社會性羞辱」(social stigma)。如果事件是發生在類似大S這種演藝身價的會友身上,不知會形成怎樣的風暴。這足以證明,就傳福音與牧會這兩方面來說,這個教會與牧師雖然盡心盡力,但他們還沒有準備好。然而他們事奉上帝的初心應該是真誠的,這或許無庸置疑。         

 

五、豐盛神學帶來的危機

跟從耶穌本就必須背起十字架,牧會是龐雜沈重的工作,牧師在教會中要做到八面玲瓏、人人滿意幾乎不可能,但正如魯益師(C. S. Lewis,如下圖/取自網路)所說,最卑微的基督徒在教會所佔位分,也是永恆的,甚至浩瀚如宇宙,所以如果教會任意驅離不合教會教條規定的會友,那是不可思議的事。至於奉獻,則是信徒依個人財富能力而為的心意。現在教育普民智已開,那種「捐得愈多,上帝的賞賜愈多」的「豐盛福音」(prosperity gospel),在各教會中逐漸受到愈來愈多的質疑。

 

教會內部的專制獨裁,在民主化的社會中極可能造成教會的動盪、衰微,這是考克斯教授的斷言。 教會走一人統治路線的時代早該過去了,在教會裡服事,沒有誰比誰大的問題,只有誰比誰小的問題。至於教會財務的管理,如果發生濫用或侵佔,必然是絕對權力之下的絕對腐敗。魯益師主張,對於這種腐敗,「唯一的補救措施,就是拿走這些絕對權力,代之以法律規定的平等。」

 

新加坡城市豐收教會的牧師康希,原是台灣許多教會爭相邀請傳講「豐盛神學」的名牧,他講道時全身穿戴名牌,光鮮亮麗,口若懸河,肢體語言豐富,頗有明星架勢。後來因為以協助自己妻子赴美發展歌唱事業,來做跨界傳媒宣教的名義,挪用了相當於當時十一億六千萬新台幣的教會公款而鋃鐺入獄。根據新加坡慈善法令,康希牧師已失去誠信人格,出獄後他永遠不得再擔任任何公益慈善機構的管理職務。

 

康希的宣教方式不脫追趕時尚,強調富貴來自高額奉獻的回報,最後在權力、金錢、媒體聲光掌聲的試煉誘惑中墜落,他的境遇給予台灣各教會很好的警惕。

 

警惕與反省

魯益師有篇文章特別談論「赦免」,他強調赦免與原諒有天壤之別:

 

「我們所謂的『求神赦免』,其實往往就包含著求神接受我們的藉口」;「一切可原諒之處,祂都會原諒。我們必須帶到祂面前的,是那不可原諒之處,即罪。」

 

「藝起發光」的那位牧師按立不過三年,社會大眾應該以正面看待他願意拋棄過去演藝事業的名利光環,全職事奉上帝的初衷與後來的努力。若因一個事件處理不夠圓融,媒體便予以排山倒海的苛責,對這位年輕的牧師而言,真是不可承受之重。但「藝起發光」裡眾星雲集,傳媒宣教組織中明星多,八卦是非就多。若能度過今日的難關,吸取教訓,這位牧師未來的路當必愈來愈寬。

 

然而由於「藝起發光」教會財務的透明度與運用合法性,陸續遭到多位離開教會的會友的質疑與檢舉,所以有一點必須嚴肅提醒:太多的實例證實,名牧、大牧爬上人生的顛峰時,撒旦也可能在那邊等著。權、錢、色是人性最難逃過的試煉與考驗。而人的是否原諒與法律是否赦免,是兩回事。在接受上帝的審判前,教會與牧者都要謹記,世俗法律有定罪與懲處的權利。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裡嚴厲指責「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6:5),所有的牧者都要引以警惕反省:在自己立誓牧會的初衷裡,有沒有摻雜一絲這樣的念頭?

 

(本文經校園雜誌授權刊載)

作者簡介

王凡,資深媒體人,專欄作家,北京大學哲學博士。曾任中廣記者、節目製作人、主持人,以及駐溫哥華特派記者。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