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檢方提14人當選無效之訴 通霄鎮代吳珮均首位判決當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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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年前

【記者新聞網 楊永盛/苗栗報導】苗栗地檢署去年執行「九合一選舉」賄選查察案,在去年底共對14名當選人提起民事「當選無效」訴訟。苗栗地檢署今天指出,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後,認定通霄鎮第一選舉區鎮民代表當選人吳珮均賄選事實,日前宣判其當選無效,吳也成為苗栗首位當選無效的當選人,但全案仍可上訴二審。

檢方去年底針對14名民代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吳珮均成為法院首位判決當選無效的民代。楊永盛攝

苗栗地檢署去年查察賄選績效卓著,在苗栗縣選舉委員會公告當選名單後30天的法定期限,去年12月30日截止期限內,針對縣長鍾東錦、縣議員1人、鄉鎮市代9人和村里長3人,總計對14名當選人提起民事的當選無效之訴。

法官審理後認定,通霄鎮第一選區鎮民代表當選人吳珮均,為求當選,去年11月中旬,前往林姓、薛姓和張姓等選民住處,分別以每票500元代價賄選,分別交付現金5萬元、1,000元和3,000元,給上述3名具有投票權的選民,3名選民也承諾將選票投給吳。

苗栗地檢署去年底針對14人提起當選無效。楊永盛攝

地檢署發言人莊佳瑋今天說,本案刑事賄選部份,去年12月5日已提起公訴,目前尚在一審階段未經判決;民事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後,苗栗地方法院3月8日一審判決其當選無效,成為14人當選首位判決當選無效的當選民代。 

苗栗地檢署指出,14名提當選無效之訴的名單包括:縣長1人、鍾東錦;縣議員1人、第五選區黃聲全;鄉鎮市民代表9人:通霄鎮第一選區吳珮均、大湖鄉第一選區謝見德、大湖鄉第一選區林裕欽、大湖鄉第四選區詹招坤、卓蘭鎮第二選區謝永興、三義鄉第四選區徐誌鴻、三義鄉第二選區江明政、西湖鄉第一選區賴竹英和泰安鄉第一選區葉純輝;村里長3人:後龍鎮南龍里長黃三豪、後龍鎮溪洲里長李騰宏、大湖鄉大湖村長傅顯榮。

首稿時間|2023/03/13 12:27
更新時間|2023/03/13 12:34